察哈爾右翼後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察哈爾右翼後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察哈爾右翼後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察哈爾右翼後旗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承擔規範全旗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鎮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建築節能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提出察右後旗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訂全旗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中長期規劃,進行行業管理。
2、擬訂全旗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安排中央和自治區、鳥蘭察布市有關公租住房資金並監督實施,積極推進住房制度改革。
3、貫徹執行上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管理辦法及全區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監督實施工程建設標準。
4、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指導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落實房屋預銷售管理規章制度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定全旗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實施。
5、指導全旗建築活動,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執行勘察設計、施工、建築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6、指導城鎮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管理城鎮建設檔案。
7、落實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指導全旗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小城鎮和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8、監督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旗建築節能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10、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根據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全旗實際,研究制定或草擬相應政策,地方性法規,制定落實措施,負責組建城市民眾防空組織,並將民眾防空組織納入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政府防空救災活動,負責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教育,開展人民防空和防災救災知識宣傳及培訓,負責組織人民防空和防災演練演習;負責利用防空防災通信、警報設施和信息化網路平合為平時搶險救災提供服務。
11、組織指導培訓全旗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領域專業隊伍和技術人員,擬訂行業教育培訓規劃和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2、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維穩信訪、食品安全、脫貧攻堅等工作。
13、完成旗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察哈爾右翼後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其職能分別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起草涉及全局綜合性和重要文稿,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二級單位人事及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財務收支管理和內審工作;承擔文電處理、會務、機要、信息、保密、信訪、綜合治理、新聞宣傳、文書檔案、審批檔案、應急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政務公開、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管理機關總務後勤;指導基層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工作。
(二)施工管理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建築市場、工程招投標有形建築市場、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工程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法定程式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安裝施工企業資質審查備案;指導建築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標準實施工作;指導協調質監站、安檢站施工質量與安全監管,參與質量安全事故查處和應急救援:負責施工企業質量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和動態監管:協調處理建設領城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相關工作。
(三)市政公用管理股
負責市政建設項目和公用事業建設項目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指導管理全旗城鎮供水、節水,燃氣、熱力排水、市政道路等市政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建築行業的建築節能和技術推廣;草擬市政建設項目文稿和編制市政建設項目建議書;指導實施市政工程項目專業技術標準、工程招投標、工程管理的政策、規章制度的監督實施工作;參與市政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資料收集歸檔工作,儲備和上報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項目的備案、篩選、審査、報批等工作。
(四)村鎮建設股
貫徹和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執行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指導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協調、指導自治區和市級示範鎮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村鎮建設和推進城鎮化工作;指導、協助各蘇木鄉鎮做好城鎮村莊基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資金爭取。
(五)人民防空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旗人民防空工作規章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全旗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旗防空襲方案和設施計畫,擬訂人民防空疏散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訂防護、應急搶修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落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城鎮總體規劃;依法承擔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職能,制定年度工程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程式對人民防空工程項目進行審批和備案管理;負責人防專業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承擔組織指導城鎮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管理職責,協調有關部門組建城鎮民眾防空組織,並將民眾防空組織納入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政府防災救災活動;組織實施人民防控教育,開展人民防空和防災救災知識宣傳及培訓;組織人民防空和防災演練演習;承擔全旗防空防災通信警報和信息化網路平台建設管理職責,負責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人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負責戰時人民防空各項工作的組織落實和綜合協調。負責管理人防國有資產和物質;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的籌集和管理。

現任領導

王宏:黨組書記 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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