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宣傳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發動貧困地區幹部民眾發揚艱苦奮鬥精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寧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 工作職能:加快我縣脫貧致富步伐
  • 內設機構:綜合股
  • 地址:富寧縣
工作職能,內設機構,

工作職能

1、加快我縣脫貧致富步伐。根據國家和省的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編制上報年度扶貧資金計畫,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2、研究制定我縣扶貧開發措施和項目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審查、立項推薦、督促檢查扶貧信貸項目。
3、認真執行國家和省扶貧資金管理的規定,加強資金管理,編制上報年度資金計畫,監督檢查扶貧資金使用情況。
4、管理扶貧項目,與財政、計畫、金融及有關部門審查、立項推薦扶貧項目,配合審計、監察部門對扶貧項目資金進行審計和監督檢查。
5、動員組織縣級機關、省州駐富單位、社會團體參與扶貧,為貧困地區經濟開發引進人才、資金、技術提供有效服務。
6、根據國家和省確定的貧困標準,確定扶貧對象,做好扶貧監測和扶貧統計工作。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對貧困地區開展科技推廣和科技培訓。組織審查、協調農業、林業、水電、交通、畜牧部門等的扶貧項目立項上報、審核下達項目資金計畫,參與項目實施的檢查驗收。
8、組織開展扶貧政策和扶貧問題等課題的調查研究,並結合實際提出意見,為黨委、政府提供依據,當好參謀助手。
9、組織實施小額信貸、易地開發、扶貧安居、扶貧溫飽村、民族鄉扶貧綜合開發、興邊扶貧工程、革命老區建設、整村推進等扶貧開發項目。
10、負責協調上海對口幫扶富寧的工作,組織實施幫扶項目,擴大對外交流。
11、做好扶貧宣傳、信息反饋、經驗交流,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重要檔案、材料的起草;負責文書檔案、信息聯絡、宣傳教育、保密、法制、保衛、信訪、接待、人事勞資、紀檢監察、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辦理黨支部、主任辦公會議的決定事項;綜合協調各股開展好工作。
(二)項目管理股
負責扶貧信貸項目的編制、篩選、審查和立項推薦;負責制訂扶貧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編制村級規劃,組織實施少數民族扶貧綜合開發試點項目和金邊扶貧工程,督促扶貧資金、物資的投入就位、管理使用和扶貧效益監測;負責扶貧監測、統計、外援扶貧項目的管理和檢查督促,開展對外扶貧合作;審查有關部門申報扶貧項目的立項上報,審核下達項目資金計畫,參與實施項目的檢查驗收。
(三)易地開發股
負責組織編制我縣易地開發扶貧規劃及年度計畫的實施,審查評估易地開發扶貧項目;負責對項目的督促進度和檢查驗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培訓項目業務骨幹;負責扶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安排,實施扶貧安居工程和工程檢查驗收。
(四)社會幫扶股
負責做好中央、省級國家機關和縣直及省、州駐富單位、社會團體的社會扶貧協調服務工作,接受管理各種社會扶貧捐贈;負責上海對口幫扶富寧的業務洽談及幫扶項目的組織、篩選、立項上報,組織實施上海援建的其他幫扶項目;負責實施省、州安排的扶貧溫飽村建設及扶貧安居工程建設和年度計畫安排;監督其他社會幫扶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項目的檢查驗收。
(五)小額信貸股
負責全縣小額信貸扶貧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安排,加強對小額信貸扶貧項目的管理,組織實施小額信貸扶貧,做好統計監測;組織對小額信貸扶貧進行調研、經驗交流、人員培訓和資金的爭取、調配、檢查小額信貸資金的管理使用,督促小額信貸資金的回收和上解。
(六)新農村辦
負責落實縣委、縣政府的決定,研究新農村建設的措施和辦法,協調解決新農村建設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制定新農村建設年度計畫和工作目標及考核辦法,指導鄉(鎮)開展新農村建設工作,制定新農村建設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辦法;審定各村項目建設規劃;協調縣級有關職能部門和鄉(鎮)、村組的關係,督促其支持和服務新農村建設;組織督查和考核驗收,全面掌握新農村建設動態;負責新農村建設的總結、評比和表彰工作。
(七)革命老區股
負責編制老區開發建設的總體規劃,制訂年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老區開發建設的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加快本縣老區開發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對策建議。組織和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老區開發建設工作。按照縣委、政府的要求,組織和指導開發老區資源,發展特色優勢產業。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老區開發資金;加強財務管理,實行專款專用,確保投資效益;負責掌握扶貧開發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跟蹤檢查扶貧項目的落實和具體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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