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

富裕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

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廳字〔2019〕40號),制定本規定。

富裕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富裕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扶貧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扶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21年5月,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決定,授予富裕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黑龍江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裕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榮譽,

主要職責

(一)落實省、市扶貧開發工作的有關規定;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有關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縣委、縣政府脫貧攻堅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確保我縣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完成。
(三)組織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綱要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定扶貧開發資金、物資的分配和使用意見,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扶貧資金和物資的使用。
(四)全面落實脫貧攻堅任務,開展檔外貧困人口排查和檔內脫貧人口質量核查。擬訂脫貧攻堅鞏固提升的標準和辦法。負責全縣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管理工作。
(五)擬訂全縣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和扶貧開發成效考核工作方案,制定實施細則。組織開展全縣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扶貧開發成效考核評估工作。
(六)擬訂全縣社會扶貧工作方案。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協調上級機關到我縣定點扶貧工作。
(七)統籌全縣產業扶貧工作,指導貧困村科技扶貧、旅遊扶貧、光伏扶貧、電商扶貧等實施。負責組織協調金融、保險機構,制定金融、保險扶貧有關規定,創新金融保險產品,並組織實施。
(八)指導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開展幫扶工作。制定全縣駐村幫扶責任人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貧困對象就業創業和勞動力轉移有關規定。負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就讀中高等職業教育資助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老區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扶貧開發情況的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全縣扶貧統計信息和扶貧開發宣傳工作。
(十二)承辦省、市扶貧辦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縣扶貧辦不設內設機構,設定若干綜合崗位:
(一)文秘崗位。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近、遠期規劃,草擬重要的扶貧開發工作政策、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省、市、縣社會幫扶聯絡工作;負責檔案的上傳下達、信息反饋、工作總結、情況綜合等工作;負責機關財政與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檔案管理、機要、人事勞資及其他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的內部事務和後勤工作;負責全縣扶貧開發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典型發掘、推廣工作;負責聯繫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信訪案件處理等工作。
(二)扶貧業務崗位。擬定全縣社會扶貧工作方案,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負責項目的調查、立項、篩選、編報、實施、檢查驗收工作;擬定本級扶貧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意見,檢查、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和使用效益,並進行分析;實施扶貧開發情況的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接收和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和扶貧開發成效考核工作辦法,制定實施細則。負責督查巡查全縣脫貧攻堅工作責任落實和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負責貧困退出核查工作;負責全縣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動態管理工作;負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就讀中高等職業教育資助工作;制定全縣“雨露計畫”,組織開展實用技術、致富帶頭人培訓工作;制定全縣駐村幫扶責任人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開展幫扶工作。
(三)開發指導崗位。統籌全縣產業扶貧工作,指導貧困村科技扶貧、旅遊扶貧、光伏扶貧、電商扶貧等實施。負責組織協調金融、保險機構,制定金融、保險扶貧有關規定,創新金融保險產品,推動貧困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積極發展農村保險事業。參與省、市級扶貧開發投融資平台建設和運行工作。負責科技培訓和實施技術推廣工作。

人員編制

縣扶貧辦行政編制6名(不含兩委人員編制)。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富裕縣扶貧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榮譽

2021年5月,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決定,授予富裕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黑龍江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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