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縣審計局

富裕縣審計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領導全縣的審計工作,制定審計工作規劃、計畫和實施辦法,組織行業和專項資金審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裕縣審計局
  • 地點:富裕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二)向縣政府報告和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黑龍江省審計條例》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鄉級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4、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5、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6、組織對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幹部和縣屬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7、對縣級國有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縣長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訪信息、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聯絡接待、保密保衛等行政事務;組織草擬審計工作的行政規章、發展規劃、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審計統計報表,管理審計收繳款過渡戶;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
(二)法制審理室
負責審計規章的草擬,辦理有關協調工作;研究財政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組織本局及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監督檢查;審核與覆核本局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受理聽證和應訴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負責計算機審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工作。
(三)財政金融審計室
擬定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縣地稅局稅收征管情況、各鄉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及審計調查;接受上級審計機關委託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行政事業審計室
負責審計與縣財政有撥繳關係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並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對縣級重點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其他建設項目和國有企業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農業與環境保護審計室
負責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經濟責任審計室
負責對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和縣屬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領導分工

王春哲 局 長 負責全面工作。
湯秀軍 副局長 負責經濟責任室、經貿室、法制室。
王 瑩 副局長 負責辦公室、財政金融室、行政事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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