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宿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宿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宿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是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而來,為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有關督查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有關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辦人民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行政管理、目標管理和政務信息、工業宣傳等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和落實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經濟日常運行,發布相關經濟運行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負責協調工業生產要素保障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市重點企業生產調度管理信息系統和工業生產經濟技術指標動態信息庫、負責對重要產品產銷存的監控及市場分析;負責工業經濟效益評價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煤電運等有關問題;指導企業的扭虧增盈,承擔市應急物資綜合管理和市級醫藥儲備管理;指導鹽業行政管理。
(三)行業管理辦公室(副處級規格)
組織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與工業融合等戰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起草工業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國家產業政策,組織擬定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機械電子、化工冶金、輕工紡織、建築材料、食品醫藥等工業行業的發展規劃及行業規範,實施行業管理;組織實施節能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產業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節能與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推進清潔生產。承擔減輕企業負擔有關工作;承擔委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法律事務,負責企業法制工作,聯繫委管協會及相關學會、協會、研究會。
(四)技術進步科
組織實施有關工業、信息化發展的科技規劃、政策、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企業進行技術設備和生產工藝的改造與革新,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有關科技重大項目和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及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的生產力布局、城市工業綜合發展和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引導工業企業、社會資金投向;負責編制重點技術改造年度項目計畫,建立完善項目儲備庫。組織開展重點項目督查工作,負責對利用國家、省財政資金的工業和信息化相關重點項目的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工程進度和各項管理措施落實並對違規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五)安全生產與非煤礦山管理辦公室
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劃建議;指導安全生產管理和重點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監督重點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措施落實工作;參與重特大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生產安全應急管理。組織擬訂工業生產重點物資運輸應急方案;組織生產煤、電、油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應急物資的運輸協調;指導全市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管理、專用線(專用碼頭)共用等工作。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非煤礦山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章、管理辦法和準入條件;調整最佳化行業布局和產業結構,整頓和規範行業發展秩序,推進非煤礦山合理開採和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
(六)中小企業發展局
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全民創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推進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信息化推進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有關重大項目的實施;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組織協調軟體系統集成和信息服務業重點項目的實施及有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的實施;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處理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指導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的發展。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資源整合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參與有關重大信息化套用項目的協調與審核工作;協調信息資源標準體系和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整合發展;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信息安全風險測評等基礎性工作;承擔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或參與有關重大信息化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協調無線電管理和檢測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外事工作,負責有關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根據有關規定,承擔對所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所管企業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政策法規科
承擔委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法律事務,負責企業法制工作,聯繫委管協會及相關學會、協會、研究會。

現任領導

局長:王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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