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靈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宿州市委辦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靈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辦秘〔2015〕9號),中共靈璧縣委、靈璧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靈秘〔2015〕18號)精神設定靈璧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經濟、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2、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擬訂和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4、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
5、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技術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
6、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辦法;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散裝水泥推廣等工作。
7、承擔煤炭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煤炭行業工業生產管理和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8、組織實施煤電運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指導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指導鹽業行政管理和醫藥儲備管理。
9、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10、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11、承擔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2、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13、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靈璧縣經濟和信息委員會內設8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負責組織管理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有關督查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有關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工作;負責委機關文秘、會議組織、印鑑管理、檔案管理、機關保密、政務公開和安全保衛等工作;承辦人民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委機關行政管理、目標管理和政務信息、工業宣傳等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和落實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承擔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根據有關規定,承擔對所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2、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經濟日常運行,發布相關經濟運行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建議;負責協調工業生產要素保障工作,建立和管理全縣重點企業生產調度管理信息系統和工業生產經濟技術指標動態信息庫、負責對重要產品產銷存的監控及市場分析;負責工業經濟效益評價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煤電運等問題;指導企業扭虧增盈,承擔縣應急物資綜合管理和縣級醫藥儲備管理;指導鹽業行政管理。
3、行業管理辦公室:組織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與工業融合等戰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起草工業信息化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國家產業政策,組織擬訂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機械電子、化工冶金、輕工紡織、建築材料、食品醫藥等工業行業的發展規劃及行業規範,實施行業管理;組織實施節能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產業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推進清潔生產。協調行業內部關係,承擔減輕企業負擔有關工作;承擔委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法律事務,負責企業法制工作,聯繫委管協會及相關學會、協會、研究會。
4、企業改革股:研究提出企業改革的方法、措施;指導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研究所管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組建方案,對其中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意見;指導所管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推進所管企業廠辦大集體的改革工作,指導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大型企業集團組建的有關工作;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指導所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審核所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對所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兼併破產計畫和職工再就業,研究提出有關債權損失核銷和職工安置等方案;組織協調債轉股工作;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合併、分立、解散、清算和關閉破產、困難企業重組工作,協調處理企業改組中的重大問題。
5、技術進步股:組織實施有關工業、信息化發展的科技規劃、政策、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企業進行技術設備和生產工藝的改造與革新,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有關科技重大項目和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及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的生產力布局、城市工業綜合發展和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引導工業企業、社會資金投向;負責編制重點技術改造年度項目計畫,建立完善項目儲備庫。組織開展重點項目督查工作,負責對利用國家、省財政資金的工業和信息化相關重點項目的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工程進度和各項管理措施落實並對違規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6、綜合發展指導股: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劃建議;指導安全生產管理和重點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監督重點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措施落實工作;參與重特大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生產安全應急管理。承擔電力工業管理,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監測調控電力生產運行,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電力生產應急管理,指導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電力生產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組織擬訂工業生產重點物資運輸應急方案;組織生產煤、電、油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應急物資的運輸協調;指導全縣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管理、專用線(專用碼頭)共用等工作。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非煤礦山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章、管理辦法和準入條件;調整最佳化行業布局和產業結構,整頓和規範行業發展秩序,推進非煤礦山合理開採和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指導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的發展。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資源整合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參與有關重大信息化套用項目的協調與審核工作;協調信息資源標準體系和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整合發展;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
7、中小企業發展股: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全民創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規範性意見和措施;擬訂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建議,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縣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推進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靈璧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政編制2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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