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許荷載,是機械設計專業名詞。
第2條組成模板結構的鋼模板、楞條和支柱應採用組合荷載驗算其剛度,其容許撓度應符合規定。
第3條組合鋼模板所用材料的容許應力,應按照國家現行規範的有關規定取用。並應根據組合鋼模板的新舊程度、荷載性質和結構不同部位,乘以係數1.0~1.25。
第4條鋼楞所用矩形鋼管與內卷邊槽鋼的容許應力應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取用;容許應力值不應提高。
第5條當驗算模板及支承系統在自重與風荷載作用下抗傾倒的穩定性時,抗傾倒係數不小於1.15。風荷載應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結構荷載規範》的有關規定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