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原宣平縣的縣城位於
武義縣柳城鎮。1452年明朝析麗水的宣慈鄉、應和兩鄉及懿德鄉北部置宣平縣,以鮑村(今柳城)為縣治。
1958年國務院決定撤銷宣平縣的建制,將其原轄區的柳城、上坦兩區及直屬鎮共16個鄉鎮併入武義縣,曳嶺區的5個鄉鎮劃給麗水縣。
宣平歷史
歷史原因
宣平早在宋代就已形成宣平溪流域的文化中心,自明景泰三年(1452年)建縣到1958年撤縣,達506年之久;
經濟原因
宣平屬山區經濟欠發達、人才大量外流,嚴重影響本地區的經濟發展和各項建設事業落後;
隸屬不同
宣平與武義歷代不屬於同一個郡縣(兩縣建縣到撤縣前分屬麗水和金華);
水系不同
宣平屬於甌江水系(武義則屬於錢塘江水系);
語言不同
宣平話是吳語麗衢片處州小片的一個地點方言(武義話則是吳語婺州片的一個地點方言);
風俗不同
宣平與武義有著不同的生活習俗;
流域中心
宣平離武義近百里路,方圓幾十里並無大鎮,宣平為宣平溪流域的經濟、文化、交通中心。
恢復宣平
宣平人民為了恢復宣平縣建製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查閱有關資料羅列了1988年以前,宣平人民要求復縣的歷史
1958年4月 國務院75次全體會議決定撤銷宣平縣建制,併入武義縣,曳嶺區劃入麗水縣。
1966年9月 原宣平縣民眾自發在二中大操場召開萬人大會,要求復縣。
1981年1月 柳城公社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代表提案要求恢復宣平縣建制。
1984年4月 宣平民眾陸續到縣、市、省、中央有關部門請願,要求恢復宣平縣。
1984年4月 原宣平縣轄區的武義縣人大代表有提案要求復縣。
1985年6月 柳城鄉人民政府向武義縣人民政府提交《要求恢復宣平縣建制的報告》。
1985年6月 中共浙江省委副書記第一次來柳城視察,了解宣平民眾要求恢復宣平縣建制問題
1988年1月 省人大代表對原宣平縣轄區進行了為期五天的視察活動。
1988年5月 中共浙江省委副書記第二次來柳城視察。
1988年10月 柳城、桃溪、曳嶺三區一鎮200多名民眾赴杭州,要省人民政府儘快恢復宣平縣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