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宜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宜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宜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所屬部門:宜春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宜春市
  • 現任領導:胡練康(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框架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轉型升級。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產業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評估申報,推進產業集群發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所需電力的調度,承擔綜合運輸協調和船舶行業管理職能,指導協調現代物流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行業準入和產業政策,推進行業技術基礎、智慧財產權、質量品牌管理,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主管領域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鹽業行政管理;負責農藥生產的監督管理,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事項;承擔市級藥品儲備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工作。
(五)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和創新,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推進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批、核准的投資項目審核、申報工作。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負責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執法;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行業管理工作。
(八)負責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和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國家及省級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及組織實施,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市全民創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九)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搭建投融資平台,組織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議;強化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業務指導,負責國家和省支持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及組織實施;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工業園區信用示範區建設。
(十)指導協調全市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擬定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提出工業園區發展政策建議,組織、指導特色園區、生態園區、新型社區和數位化園區建設,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園區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市工業園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十一)促進工業設計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工業、信息化領域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指導推進科技服務、售後服務等工作。
(十二)建立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三)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信息消費發展;統籌推進電子政務。
(十四)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信息網路發展規劃,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發展;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五)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六)負責研究擬訂全市鋰電新能源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發展鋰電新能源產業和低碳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開展鋰電新能源領域國內、國際合作。
(十七)負責研究擬訂全市鋰礦資源管理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有資質的單位對全市鋰礦產資源開展調查、勘探、化驗、選礦實驗、礦山清理整合等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鋰電新能源產業聯盟協會的組建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鋰電新能源產業設計市場、設備市場、材料市場、建設市場的規劃籌建和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和協調全市鋰電新能源產業技術研究、人才儲備動態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和宣傳推介工作;負責協調和統籌全市鋰電產業招商工作,承擔鋰電新能源產業重大項目的招商以及落地建設協調工作;負責協調經濟開發區以及市直各有關部門對入園鋰電企業的政策落實和兌現。
(二十)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承擔文電、機要、檔案、人口與計畫生育、政務公開、保密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系列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及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綜合科
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製定專項規劃和行業規劃,並承擔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政策建議;負責全委改革的綜合協調;承擔重要檔案和綜合性、理論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
(三)調研督查科
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提出調研課題,牽頭組織開展綜合調研;負責抓好信息報送,簡報編髮,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回復,年鑑、市志編撰工作;負責督查全委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階段性工作推進情況,做好委領導交辦的督查事項辦理工作。
(四)行政財務科
負責全委辦公設備的採購、維護和報廢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務接待、後勤服務、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委領導交辦的其他行政事務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行政服務科)
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部門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負責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工信委行政服務大廳視窗。
(六)產業推進科
擬訂工業產業規劃、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制定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產能計畫和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評估認定,推進產業集群式發展。
(七)科技科
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動企業產品創新、質量管理創新和品牌創新發展,指導提升工業和信息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推動產學研相結合;負責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
(八)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制定和分解年度工業經濟目標,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支持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省級獎項;配合省工信委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九)運輸協調科
承擔綜合交通運輸協調和船舶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組織協調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承擔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的調度和協調;負責春節及其他節假日旅客運輸的綜合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協調現代物流工作。
(十)電力能源科
承擔全市電力行業行政管理職能;負責電力運行調度,實施電力發展計畫和政策;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有序用電管理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監督和規範電力市場秩序;承擔直供電試點等電力體制改革工作;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
(十一)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科
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備案。
(十二)投資規劃科
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技術改造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批、核准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的建設,制定並公布項目投資指導目錄;負責統籌和協調工業和信息化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科
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指導企業管理創新;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輕工行業和煙花爆竹行業的管理,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行業政策的制定和準入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工作。
(十四)建材重化產業科(黃金管理局)
承擔建材、化工、有色、稀土、黃金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負責組織實施行業準入工作;負責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事項;負責開辦農藥生產企業和有關農藥產品生產的審核,監控化學品的監管工作;負責黃金礦山開採、生產批准證書的申報及年度審查的初審工作以及黃金礦山設計檔案的審核;組織對黃金礦生產的行業監管工作。
(十五)食品醫藥產業科
承擔食品、醫藥、紡織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行業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提出並組織實施結構調整方案;負責組織實施行業準入工作;負責市級醫藥儲備工作,負責中藥材生產扶持項日管理工作。
(十六)機械裝備產業科
承擔機械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負責組織實施行業準入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許可、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全市機械與汽車工業發展規劃。
(十七)電子信息與軟體服務業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組織協調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的申報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指導軟體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八)信息化推進與管理科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會同通信、廣播電視等行業管理部門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共享;協調全市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組織實施電子政務建設有關政策、規劃及技術標準,提出電子政務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意見;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電子政務工作,推進電子政務套用系統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組織電子政務工程績效評估和安全風險測評;協調實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事項。
(十九)節能與綜合執法監察支隊
負責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執法;負責組織實施重點用能企業用能狀況的日常和專項監察監測;檢查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法律、法規、標準的貫徹落實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用電、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監察執法。
(二十)工業園區科
擬訂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定期對工業園區經濟及園區重點企業運行監測分析,撰寫分析報告;開展工業園區發展相關調研,提出政策建議;組織開展特色園區、生態園區、新型社區和數位化園區建設;做好工業園區有關項目資金申報工作;具體承擔工業園區有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服務;負責市工業園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非公有制經濟科(中小微企業科)
負責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定期進行運行監測分析,匯總統計報表;配合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小微企業創業園等創業平台建設及有關爭資項目申報;負責市全民創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企業服務科
圍繞全市工業企業及中小微企業發展,負責建設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構建企業服務體系,搞好相關服務;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負責減輕企業負擔和企業權益保護,最佳化發展環境工作。承擔重點企業幫扶工作,受理企業投訴,及時解決問題;組織企業參加各類經貿交流、展覽展示、人才招聘等活動;引導幫助企業開展管理體制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支持及其項目申報、負責指導行業協會開展活動。
(二十三)融資服務科
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搭建投融資平台,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推進政銀企合作;負責融資性信用擔保機構的業務指導,促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對信用擔保機構的績效評估等工作,組織國家及省相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工業園區信用示範區建設。
(二十四)鋰電新能源產業推進科
協調和統籌全市的鋰電、光伏產業發展,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行業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負責行業準入管理工作;制定新鋰電新能源產業招商指南,培訓產業招商人員,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行跟蹤、推進以及重點招商。
(二十五)鋰礦資源管理科
提出我市鋰電新能源發展的政策性意見和建議;研究擬訂全市鋰電新能源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我市鋰電新能源產業發展重點工作領域,擬訂我市發展鋰電新能源行業和低碳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制訂年度全市鋰礦資源的調查、勘探、化驗、選礦實驗、礦山清理整合方案,並負責實施;負責全市氧化鋰資源管理;建立全市鋰礦資源檔案庫;定期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對鋰礦山進行檢查、執法;收集國內外鋰電新能源產業的各項高新技術以及相關人才信息,建立各類高新技術庫、人才庫並進行動態管理,對入園鋰電新能源企業提供技術、人才服務;為入園鋰電新能源企業提供項目科技論證,技術專利申報的服務工作和爭取科技政策支持的協調工作;積極開展鋰電新能源方面跑項爭資工作。
(二十六)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全委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機關黨總支
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務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胡練康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梓根、何軍
市鋰電新能源產業發展中心(市工業智慧型化推進中心)主任:呂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張潤斐
二級調研員:付子羊、吳哲、張學軍
市鋰電新能源產業發展中心(市工業智慧型化推進中心)副主任:梁海燕、魏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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