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文化旅遊體育局

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發展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的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並指導監督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州市文化旅遊體育局
  • 地區:宜州市
  • 類型:機關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文化藝術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與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藝術創作、藝術生產、尤其是少數民族藝術精品的創作和生產。推動全市文化事業的發展。
(三)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社會文化活動發展趨勢;指導文化館(站)的業務工作;指導全市各種社會文化和少年兒童文化事業建設。
(四)綜合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全市圖書資源的建設和開發利用;指導公共圖書館的業務建設,組織、推動圖書館網路化、標準化、科學化、現代化建設。
(五)綜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和監督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市文物所(博物館)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建設,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強化文物市場的管理。
(六)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文化市場管理,指導、培養、監督、稽查文化市場經營活動,查處違法行為,淨化和繁榮文化市場。
(七)規劃和指導全市文化藝術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文化科技成果;調查研究藝術人才需求,做好培養計畫,指導文化系統的藝術培訓工作。
(八)落實全市文化經濟政策,研究文化產業;建立完善文化企業管理機制,推動文化藝術產業和多種多種經營發展。
(九)做好全市文化統計工作;統籌安排直屬文化事業單位經費預算的申報,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藝術交流和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
(十一)協調市文學藝術聯合會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體育方針、政策和法規,加強對全市體育的人、財、物的管理,為發展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育事業服務。
(十三)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的發展戰略和目標,編制全市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宜州市文化體育局行政編制11人。其中,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設6個職能股(室)。 有辦公室、社會文化藝術股、體育股、文化體育市場管理股、文化市場稽查股(增掛宜州市文化稽查大隊牌子)、體育經濟股。其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和人員的具體情況如下:宜州文化稽查大隊、市文工團、電影公司(2009年4月劃轉宜州市廣播電視局管理)、文化館、圖書館、文物管理所、業餘體校。
(一)辦公室
參與研究制定全市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督促局機關政務,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文秘、調研、文書檔案、保衛、報刊、宣傳、信息處理、信訪、接待、老幹部等工作;協調局股室和直屬單位行政事務和管理局機關資產;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文化體育經濟政策;監督指導文化體育 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主管文化、體育事業經費;負責全市文化體育統計和直屬單位財務統計;編報立屬單位財務預算,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局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工作和辦理離退休手續;負責在職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審核工作,歸口管理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主管直屬單位工人考核工作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協調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
(二)社會文化藝術股
制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有關社會文化活動發展趨勢;指導、督促社會文化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指導、協調市文化館、鄉鎮文化站業務工作及業務建設;組織協調重大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協調全市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事業;綜合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事業;組織管理公共圖書館事業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推動圖書行業歸口管理工作; 指導、監督、管理文物工作。
制訂全市藝術發展規劃,綜合管理會市藝術事業;指導、監督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執行;研究、指導藝術研­究 .藝術創作、藝術生產及專業團隊的體制改革和業務建設; 指導扶持少數民族藝術、民間藝術、地方戲種的精品創作和生產;負責收集、管理藝術檔案和人才檔案;負責管理、審批專業藝術表演團體的演出活動;組織參加國家、自治區及地區指導性演出,並管理計畫性演出和組織、指導重大藝術活動;辦理全市對外、對港澳台文化交流事宜。
(三)文化體育市場管理股
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擬訂並執行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管理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精神產品,負現 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及盈利性藝術培訓及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審批、發證和年審換證工作;管理宜州市所屬單位、社會團體、駐軍部隊、中央、外省、外地區、河池地區駐宜單位;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等單位的文化經營活動;負責統一管理、簽發辦理文化經營、藝術表演許可證;指導文化稽查工作,查處違章、違法行為。
指導、監督貫徹執行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正確引導文化娛樂經營戶合法經營,及時查處違法現象。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當地文化市場的淨化與繁榮。
研究擬定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法規,扶持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和建設,協調文化產業運行中的重點問題。
負責經營性體育競賽、表演等活動的業務審核;條責全市經營性體育活動的證照發放;負責對體育經營人員的培訓和資格審查。
(四)文化市場稽查股(增掛宜州市文化稽查大隊牌子)
指導、監督貫徹執行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正確引導文化娛樂經營合法經營,及時查處違法現象。維護消費者和 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當地文化市場的淨化與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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