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信息、新聞宣傳報導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房產、車輛及辦公用品管理,負責機關後勤服務、通訊與網站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安全保衛、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上級部門和相關部門的來文來函來訪分流、落實、督辦、反饋;負責幹部考核、錄用、選聘、調配、任免、獎懲、工資、編制、報表及人事檔案管理等具體工作;負責職稱申報評審、晉升、聘任等工作;負責督辦落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城市城鄉規劃局
- 外文名:Yicheng city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bureau
- 地點:宜城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基本信息,內設機構,單位地址,
基本信息
(一)機構名稱: 宜城市城鄉規劃局
(二)辦公地點: 宜城市鄢城街道辦事處振興大道318號
(三)職能配置(三定方案):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制、修)定城鄉規劃和測繪管理的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並依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組織、協調編制和報批各類分區規劃、專項(業)規劃和詳細規劃。
(三)負責審查、報批市轄建制鎮城鎮總體規劃、集鎮總體規劃和重點村莊規劃。
(四)組織城市發展戰略研究;通過近期建設規劃與社會經濟發展五年計畫銜接,參與制訂本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年度房地產開發計畫及規劃。
(五)負責市城鄉規劃區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選址、定點,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審查辦理建設用地的規劃審批手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審批市城鄉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包括市政工程等),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七)負責組織城市戶外規劃方案的審批。
(八)依照《行政許可法》關於“誰許可、誰監督、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市城市規劃區建設工程批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指導市轄各建制鎮規劃編制工作,建立依法規範的規劃審批機制;負責監督檢查市轄各建制鎮規劃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十)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
(十一)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和測繪設計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測繪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測繪的規劃編制與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圖的編制、出版、展示、登載的監督等工作。
(十二)負責規劃和測繪方面的聽證、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規劃的新技術研究、推廣與套用。收集、整理有關基礎資料,管理專業檔案。對規劃管理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解決辦法。
(十四)根據上級政策規定代市政府收取基礎設施配套
(十五)承擔宜城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委託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領導名錄、分工
李曉玲:主持黨務、政務全面工作。負責財務、行政許可工作。分管行政服務科。
江礁:協助書記、局長做好全面工作,協助規委會辦公室主任做好規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編制管理、政策法規、放驗線(不含村鎮)、批後管理及規劃信訪工作。分管規劃編制科、政策法規科。
李啟斌:負責規劃區新村路—鯉魚湖以西片區、雷大工業園項目選址,建設用地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工作。分管規劃二科。
汪健:負責村鎮(包括城市規劃區河東片區)項目選址、建設用地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測繪行業管理,測繪生產,工會、婦女、計畫生育工作。分管村鎮規劃科、測繪管理科。
龔新忠:負責機關、黨務、人事、共青團、網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效能辦、網站。
劉道榮:主持規劃設計院工作。負責道路、廣電、供電、熱力、燃氣、供水、排水、輸油、輸氣、消防等管線工程規劃管理工作。分管市政規劃科。
張富芹:負責城市規劃區新村路、鯉魚湖以東片區項目選址、建設用地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工作。分管規劃一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的協調、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與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草擬重要文稿;負責文書處理、文印、印鑑管理、機要、保密和檔案檔案工作;
(二)行政服務科
對建設單位進行統一接待,核驗規划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回復申請人;受理規划行政許可申請並分轉相關業務科室;督辦各業務科室辦理進度,公布辦理結果;核算、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並負責修改起草徵收管理辦法;負責發放規划行政許可決定,負責頒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及附屬檔案、附圖;負責匯總、歸檔、保管各類技術資料,上報業務報表;負責規划行政許可實施程式及相關業務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負責全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書的初審和報批工作;負責機關及規劃院財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規劃編制科
制定並落實年度城市規劃編制計畫和規劃編制資金預算;組織城市規劃編制項目的招標、委託、商務談判與契約簽訂,並按契約申請撥付資金;負責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近期建設及舊城整治規劃等;組織對各類城市規劃編製成果的技術審查和評審工作,並對所出具的審查報告負責;負責城市規劃編製成果的報批、存檔和公示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審查各鎮(辦、區)城鎮規劃、集鎮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規劃,村莊規劃,並組織報批;負責業務會的召集、公布會議紀要;承擔城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宣傳貫徹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及報批工作;負責組織(牽頭)建設項目的放、驗線及規劃竣工驗收工作,各協助科室經辦人對自己出具的報告或簽名負責(工業項目、村鎮項目另行執行);協解各類建設糾紛,及時發現並制止違法建設、違法用地行為,實施批後管理,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局對違法建設、違法用地進行查處;負責臨時建設用地、臨時建設工程使用期屆滿後的恢復、拆除工作;負責規劃公示、聽證會、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組織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測繪科
負責全市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測繪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測繪的規劃編制與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圖的編制、出版、展示、登載的監督工作;負責測繪資質管理、測量標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違法案件組織查處工作;負責測繪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負責宜城市域外組織或者個人來宜測繪的登記、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組織提供基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工作;指導本市地理信息套用服務;審核報批我市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的審批及測繪成果匯交的監督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規劃一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新村路--鯉魚湖以東片區內項目選址、建設用地許可和建設工程許可等規劃管理工作;參與批准建設項目的放線驗線及竣工驗收;負責土地利用條件(特別是容積率指標)核實並寫出專項報告,具體經辦人對報告負責;負責組織建設規劃管理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議;制定用地及建設工程規劃紅線圖;參與建設工程的監督檢查及相關工作的協調;協助行政服務科處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變更、延續的許可工作;參與各類建設糾紛調解和對違法建設項目的查處;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規劃二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新村路--鯉魚湖以西片區、雷大工業園區內項目選址、建設用地許可和建設工程許可等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內工業建設項目的放、驗線及規劃竣工驗收工作,同時,參與區域內批准的非工業建設項目的放線驗線及竣工驗收,經辦人對自己出具的報告、簽名負責;負責土地利用條件(特別是容積率指標)核實並寫出專項報告,具體經辦人對報告負責;負責組織建設規劃管理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議;制定用地及建設工程規劃紅線圖;參與建設工程的監督檢查及相關工作的協調;協助行政服務科處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變更、延續的許可工作;參與各類建設糾紛調解和對違法建設項目的查處;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村鎮規劃科
負責村鎮及漢江以東片區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許可和建設工程許可等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建設規劃管理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議;制定用地及建設工程規劃紅線圖;負責建設工程的監督檢查及相關工作的協調;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放、驗線及規劃竣工驗收工作,具體經辦人對自己出具的報告、簽名負責;調解批後建設糾紛,及時發現並制止違法建設、違法用地行為,實施批後管理,協助行政服務科處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變更、延續的許可工作;參與各類建設糾紛調解和對違法建設項目的查處;做好村鎮規劃編制的協調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市政規劃科
負責市政項目(含城市道路、橋樑和電力、電訊、給排水、輸油、輸氣及消防等管線工程)選址、建設用地許可和建設工程許可等規劃管理工作;參與批准建設項目的放線驗線及竣工驗收;負責組織建設規劃管理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議;制定用地及建設工程規劃紅線圖;參與建設工程的監督檢查及相關工作的協調;協助行政服務科處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變更、延續的許可工作;參與各類建設糾紛調解和對違法建設項目的查處;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地址
地址:宜城市振興大道318道
宜城市城鄉建設規劃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