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城鄉建設局是宜城市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部門主要負責城市建設相關事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城市城鄉建設局
- 機構名稱:宜城市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點:宜城市振興大道327號
- 職能配置:三定方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行業、市政公用業以及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小城鎮建設、城建檔案、城市供水、燃氣熱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擬訂中長期發展計畫,並指導、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全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管理、成果提供和保密工作及測量標誌保護;負責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的審批及測繪成果匯交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全市測繪成果質量。
(三)擬訂城市建設項目年度計畫;負責編制城市建設、維護資金使用計畫;組織城市道路、排水、泵站、橋樑、隧涵、路燈、污水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初步設計的審核、審批或報批並指導協調實施。
(四)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組織編制園林綠化專業規劃,制定城市綠地管理標準,並負責具體實施;管理規劃區道路綠地;指導全市園林苗木生產;負責市區廣場(遊園)的管理;負責市區新建園林綠地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
(五)承擔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的責任。組織實施城市主次幹道、主要路段和路區環境整治的修復建設和重點工程建設及管理,負責重點工程的質量與安全監督;組織城市排澇、污水處理工作。
(六)承擔規範城鄉建設管理秩序和稽查的責任。提出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城鄉建設行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對城市建設領域違法違規問題實施稽查,提出改進和處理意見。
(七)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定勘察設計、建築業、建設監理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監督執行;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勘察設計、建築業、建設監理行業產業政策和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及建設工程風險管理規章;指導全市城鄉建設活動;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監督管理,招投標檔案備案審查及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建築企業、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招標投標代理公司(含分支機構)、質量檢測機構、造價諮詢機構、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資質及其執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專家庫的建立與監管工作;負責外地進宜建築企業、監理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含分支機構)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核發《施工許可證》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負責依法查處違反建築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監督管理建築裝飾市場裝修市場;組織協調勘察設計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參與出市、出省和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八)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省級標準、全省統一定額、建設行業標準定額和城鎮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監督執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建築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規範;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定期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九)承擔城市管網建設的統一管理和管網建設管理綜合協調的責任。負責市政道路範圍內各類管線建設的監督管理;指導城市管網信息平台的建設和維護工作,指導編制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消防、交通信號設施等管網建設,編制年度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管網建設專項施工許可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挖掘以及因挖掘占道的審批及修復工作;負責燃氣熱力行業監督管理。
(十)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全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管理辦法;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重點鎮建設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十一)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貫徹執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及備案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實施國家、省有關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技術政策。
(十二)承擔建築領域節能、減排管理的責任。擬訂全市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建築節能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監督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推進城鎮減排。
(十三)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發展散裝水泥的責任。擬訂推廣套用新型牆體材料和發展散裝水泥的管理辦法、制度和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的征繳;承擔市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擔市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領導名錄、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王遠華同志負責局全面工作。聯繫規劃局。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張太友同志被抽調到移民生產生活服務辦公室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洪濤同志協助主持建設局日常工作,分管黨務、人事、宣傳工作。分管質監站。
副局長、黨委委員丁祥虎同志協助局長分管城市規劃工作 ,分管建築業管理,建築安全質量管理、法制、提議案工作。負責建築公司破產終結。分管規劃局。
副局長、黨委委員周勤軍同志分管村鎮規劃、建設、村鎮管理工作。
副局長、黨委委員李振美同志分管城市建設管理、燃氣市場管理、公共消防安全、建築節能、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市液化氣站破產終結。分管設計院、牆革辦、裝飾辦、散裝辦。
副局長、黨委委員段國明同志分管城市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四星級酒店建設和楚都公園建設。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姚光先同志分管紀檢監察、信訪、建設系統行風和效能建設、機關日常工作、計畫生育、工青婦,綜治、建設系統財務審計監管工作。
黨委委員鄢宗澤同志分管污水處理工作,主管市政局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協調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與協調,草擬重要文稿;組織擬訂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文書處理、文印、機要、保密和檔案檔案工作;負責信息、年鑑編輯、大事記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處理人民來信來訪,組織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工作;協調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建設系統普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負責建設系統行政處罰的審核和報批;規範監督協調建設行政審批項目的實施;指導建設局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工作。
(三)、城市建設科
綜合協調市政工程(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市區城市建設項目和維護年度計畫及資金使用計畫的編制;參與政府投資工程和城市道路、排水、泵站、橋涵、路燈、污水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初步設計的審核、報批並監督實施;負責市政工程的移交和備案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城市道路、橋涵、路燈等維修(護)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做好空中管線、地下管網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區新建綠地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市區防汛排澇;負責燃氣工程質量、施工隊伍資質的管理工作。
(四)、質量安全監督科
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城市建設綜合防災和應急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領域質量安全生產協調工作;監督執行建設安全生產、工程質量行業規章;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監督、檢測和論證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資格認證和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檢測機構單位資質及從業人員資格的審核或報批;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七)、人事科
負責建設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建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擬訂創建規劃、開展創建活動;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群團工作;負責印鑑管理;負責專業技術職稱的審核、推薦、報批工作;負責統一戰線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單位地址
地址:振興大道327號
宜城市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