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經辦管理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2)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費申報、開展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使用、運營和審定支付待遇及辦理社會保險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和基金轉移等經辦工作的管理、技術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
(3)擬定全市社會保險擴面、基金征繳、基金支付計畫建議方案、計畫考核評估體系並組織實施。
(4)草擬全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基金預算;指導各縣區社保經辦機構編制基金年度報告;負責檢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運營情況。
(5)擬定全市實施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和保值增值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告,指導各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
(6)擬定全市管理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業務檔案管理和養老、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業務規範並組織實施。
(7)擬定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組織全市社會保險費率的測算工作;負責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調劑金的收繳、管理、使用工作;指導各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
(8)負責建立全市社會保險運行情況分析制度,指導各縣區開展社會保險運行分析。
(9)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工作和參與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服務工作,負責提供社會保險諮詢、查詢服務。參與指導和推動鄉鎮、街道、社區社會保障平台建設。
(10)承擔全市社會保險系統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方案的設計、實施、組織運行、網路管理工作。
(11)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稽核、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和信息披露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健全防範瞞報少繳社會保險費和虛報冒領社會保險待遇工作的制度。擬定清理欠繳社會保險費計畫並指導實施。
(12)擬定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傷殘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藥店管理規範,制定考核評價體系,建立談判機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系統管理定點服務機構。
(13)擬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崗位設定規範、工作人員任職資格標準、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範和內部自律制度並組織實施。
(14)具體承辦駐安定區內市屬以上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各項保險參保登記、繳費核定、待遇支付、個人權益記錄、檔案管理、關係轉移、基金運營、財務統計、網路建設、基金預決算等經辦事務。
(15)負責“全民參保登記計畫”工作的組織實施。
(16)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組織下,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
(17)承辦市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定西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設8個科室:
(一)辦公室
擬定相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政務信息的宣傳報導、政策宣傳、安全保密等工作;擬定工作人員任職資格、上崗標準、業務規劃、考核規範和內部自律制度;參與擬定全市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財務管理、後勤保障服務等工作,做好辦公用品及固定資產的採購、驗收、登記、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文字綜合工作;承擔有關社會保險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全市社保經辦機構業務流程、規範的建立、完善及推廣工作;負責全市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業務培訓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協調處理來信來訪工作。
(二)社會保險關係和公共業務科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社會保險各項方針、政策規定,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政策宣傳;負責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參保單位及個人基本信息採集、相關資料的審核認定及數據錄入,協助管理和維護市本級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基本信息資料庫;負責市本級參保單位和人員社會保險登記及參保關係的建立、中斷、接續、變更、轉移、註銷和終止等工作;辦理和發放市本級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手冊業務;負責市本級各項社會保險擴面工作;指導各縣區做好轄區內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工作。貫徹執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政策規定,負責市本級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年度各項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的核定工作,編制全市及市本級年度各項社會保險費征繳計畫,協助做好年度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算;配合稅務部門做好市本級各項保險費的徵收工作;承擔市本級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社會保險費征繳情況的整理核對業務;負責市本級各項保險費的清欠工作;負責欠費單位及關、停、破產企業的資產抵(質)押工作;負責報送相關統計數據;指導各縣區做好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繳費申報核定工作;負責本科室相關業務的來信來訪及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
(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科
認真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政策規定,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的啟動實施,完成啟動階段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基礎數據信息採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諮詢工作;負責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的審核認定,負責編制待遇領取花名冊,委託銀行或郵政部門實行社會化發放相關保險待遇;建立和管理領取待遇人員的基本信息資料庫;建立健全待遇支付台賬;負責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的核查,建立健全核查檔案;負責本科室相關業務檔案(含電子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協助編制市本級及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本科室統計數據採集、整理匯總和報表報送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項目、費率調整、待遇標準政策;負責建立健全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繳費台賬,做好參保人員年度繳費數據的核實、錄入、反饋、修改及單位年度繳費總量的核實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建立、管理、對賬、轉移和查詢工作。指導各縣區社保經辦機構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
(四)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科
認真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指導各縣區經辦機構全面落實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待遇。受理市本級企業參保人員正常退休手續的辦理申請,審核認定並辦理市本級企業正常退休人員的退休手續;負責計算並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因病、特殊工種等提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標準;負責市本級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標準的調整工作;負責市本級城鎮養老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的核查,建立健全核查檔案;承擔市本級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的支付審核,負責編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花名冊,委託銀行或郵政部門實行社會化發放相關保險待遇;建立和管理領取待遇人員的基本信息資料庫;執行上級社會保險待遇異地支付管理辦法,建立異地支付協作網路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台賬和待遇支付台賬;協助編制市本級及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本科室統計數據採集、整理匯總和報表報送工作;參與養老保險運行情況的分析;貫徹執行基本養老統籌項目、費率調整、待遇標準政策;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建立、管理、對賬、轉移和查詢工作;負責本科室相關業務檔案(含電子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指導各縣區社保經辦機構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工作,收集相關資料,提供統計數據,建立健全省市縣鄉城居保信息網路,協助編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督促檢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落實情況。
(五)醫療保險待遇科
監督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診療項目、服務設施標準;參與擬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訂立和執行協定的工作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各定點單位醫療服務協定的簽訂;負責定點單位醫療保險病人和特殊疾病人員醫療費審核及醫療行為的檢查和監督;負責受理門診特定病種申請、體檢和資格確認;負責門診大病的申請、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定點單位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受理對定點單位的舉報、投訴;負責個人違規醫療保險費用的凍結、解封;指導協調定點單位網路管理和維護服務工作;負責建立健全醫療保險繳費台賬和待遇支付台賬;指導各縣區開展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相關工作;審核確認市本級醫療保險住院人員身份;負責住院轉院、特殊門診等審核和備案;審核確認定點醫院住院費用並負責市本級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結算;負責市本級國家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費以及特殊疾病人員醫療費的審核與支付工作;負責協調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調劑工作;參與醫療保險運行情況的分析;負責指導各縣區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負責本科室相關業務數據的採集、整理、建立健全待遇支付基本信息資料庫;協助編制市本級及全市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本科室統計數據採集、整理匯總和報表報送工作;負責本科相關業務檔案(含電子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建立、管理、對賬、轉移和查詢工作。
(六)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科
指導協調各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真開展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待遇審核和支付工作;負責受理市本級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待遇申請,審核確認待遇領取資格,編制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花名冊,委託銀行實行社會化發放。參與制定工傷保險定點機構管理規範,落實服務協定;負責審核市本級參保工傷傷殘人員工傷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確認相關費用報銷標準,並負責支付;負責審核市本級參加生育保險人員生育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確認相關費用支付標準,並負責支付;負責市本級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和待遇支付台賬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的調劑工作;參與失業、工傷、生育保險運行情況分析;負責本科室相關業務數據的採集、整理,建立健全待遇支付基本信息資料庫;協助編制市本級及全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本科室統計數據採集、整理匯總和報表報送工作;負責本科室相關業務檔案(含電子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七)稽核監督和基金結算科
貫徹執行社會保險的各項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關於社會保險稽核監督和基金結算工作的有關規定,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稽核監督和基金結算管理辦法、業務規範和年度工作計畫;依法開展社會保險稽核監督工作,指導檢查各縣區社會保險稽核監督工作的情況和效果;負責建立健全防止、糾正、拒繳、欠繳社會保險費和瞞報、冒領社會保險待遇行為的工作制度;負責對社會保險舉報事件的核實和檢查工作;負責對社會保險管理中出現的違規情況進行督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嚴格執行國家的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撥付、上解、結存等基金管理制度,規範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財務結算;嚴格票據的領取、使用及核銷制度;負責市本級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的日常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運營;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上解下撥調劑工作;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及其調閱、移交與銷毀制度。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編報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編制全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表;監督檢查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提供基金運行分析報告。
(八)信息網路和社會保障卡管理科
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社保網路的規劃、組織、協調和實施;負責制定有關信息系統、計算機網路等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市級中心機房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信息系統軟硬體設備的改造升級和日常維護;負責市級中心資源資料庫的維護和備份;負責信息系統與資料庫許可權設定和資源分配管理;負責信息網路的安全運行;負責受理系統各接入點的申請並審核確認,協助管理和維護各接入點的網路運行;協調處理各業務科室數據傳輸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市本級社會保險網站建設;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保障卡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社會保障卡系統的運行和維護;配合金融部門做好社會保障卡信息的整理和互聯共享;負責全市社會保障卡的製作、發放和掛失、補發等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保障卡的密鑰、加密機和PSAM卡的安全管理;配合金融、定點醫療機構和刷卡零售藥店等部門做好全市社會保障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發適應本部門工作需要的套用軟體並推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