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規定、管理辦法及技術規範,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二)負責本區防震減災工作,制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協助各級政府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檢查督促其落實。承擔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市抗震救災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責,負責震情和地震災情速報,提出震情趨勢會商意見,管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四)開展本市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管理城鎮和重大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以地震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工作;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及監測環境,推動社會綜合防禦,減輕地震災害。
(五)組織、管理本市地震科學技術協作和交流及業務人員的培訓,管理地震科技檔案,推廣防震減災科技成果。
(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普及防震減災科學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
(七)承辦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定西市地震局設3個內設機構,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組織局辦公會、職工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性會議;負責檔案的起草和公文的催查辦;負責幹部職工的考核、培訓、教育與勞動工資、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和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秘書、文電、信訪、保密、保衛和後勤事務工作。)
(二)防震減災工作站
(制定全市防震減災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本市地震監測信息系統建設和地震預報管理;負責震情和地震災情速報、地震現場考察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地震應急物資管理;管理震害預測和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參與擬定全市地震應急預案,參與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的制定;負責全市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知識。)
(三)震害防禦科
(負責管理全市建設工程地震烈度區劃的抗震設防標準審定;指導和監督生命線工程、重大工程、次生災害工程及城鎮主要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的制定和選址;負責防震減災依法行政文書的規範與制定,管理政務大廳“視窗”工作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擔普法學習、教育、培訓、宣傳等業務工作。)
人員編制
定西市地震局核定事業編制13名,其中:全額撥款13名。核定領導職數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市紀委派駐紀檢組長1名。核定內設機構科級職數5名。
附則
本規定由定西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定西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