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報考

簡介

定向報考是指來自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從事工作環境比較艱苦或者相特殊行業的考生,和當地有關部門(或者本單位)、院校三方簽訂協定,由院校負責照顧錄取及培養,畢業後回本地區或單位就業的一種教育模式。

詳情
錄取後享受定向生待遇,除享受國家規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生的待遇外,還可根據學習成績和表現享受定向獎學金。學習成績優秀的定向生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報考研究生,畢業後仍回原定向地區或部門就業。定向生畢業後,依招生時確定的地區或部門範圍實行“雙向選擇”就業。如定向地區或部門因情況變化不再需要,定向生可按國家任務招收的學生的方式就業。經教育拒不去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的畢業生,須退還所得全部獎學金,補交學雜費,並向學校繳納部分培養費。
定向生的服務期限,一般不應超過6年(含見習期1年,一年實習,一般都不用見習),服務期滿,允許其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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