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德康涉黑案

宗德康涉黑案

宗德康涉黑案是指2019年在昆明市發生的涉黑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宗德康涉黑案
  • 發生時間:2014年4月17日
  • 發生地點:和甸營周邊、珥季路一帶
  • 事件人物宗德康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結果,案情回顧,案件進展,

事件背景

4.17錦昕KTV打人事件:2014年4月17號,市民吳先生和十幾個朋友凌晨一點多在一家名叫“錦昕KTV”消費時,與一名工作人員發生點衝突,結果被對方KTV董事長宗德康叫來三十多個人拿著鋼管給打了,致使他的七個朋友都住進了醫院. 關於糾紛中人員受傷的情況,曉東派出所正在調查,並將根據受傷人員傷情及調查結果做進一步處理。

事件經過

2019年12月30日,中共昆明市委十一屆八次全體會議召開,推進“打傘破網”,先後查辦了宗德康涉黑案。

事件結果

2020年03月04日,為徹底查清宗德康組織賣淫、敲詐勒索、聚眾鬥毆違法犯罪事實,都市時報雲南信息報刊登了宗德康違法犯罪線索的公開徵集通告 ;宗德康長期在昆明市官渡區和甸營周邊、珥季路一帶開設娛樂場所,實施組織賣淫、妨害公務、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聚眾鬥毆等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當地社會治安秩序和經濟秩序,危害人民民眾人身財產安全

案情回顧

經審理查明:2014年以來,被告人宗某某依託其在昆明市官渡區珥季路等地開設的多家娛樂場所,大肆從事組織賣淫活動,先後糾集駱某某、楊某某等19人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並制定了相應的“幫規幫矩”約束組織成員。
該組織為排擠同行業競爭對手,在珥季路周邊確立強勢地位,有組織地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實施了一系列組織賣淫、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

案件進展

昆明"926"涉黑系列案件:2020年11月06日,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對宗某某等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妨害公務罪敲詐勒索罪盜竊罪行賄罪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共8案,109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
主犯宗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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