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規;負責貫徹落實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落實政策規劃、標準和技術規範。根據國家、省、市、區健康資源配置規劃,編制我區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負責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創建活動。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的公共衛生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和執法體系。負責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大型醫用設備的行政審批和監管,牽頭開展對醫療衛生機構的運行監管和績效考核。
(七)依法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管,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和行為監管,建立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醫療安全與風險管理體系、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區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執行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九)指導推動地方衛生健康工作和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區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三)提出加強全區醫院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醫院黨建工作質量進行評價。
(十四)貫徹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章,擬定和實施中醫藥發展規劃,管理中醫藥工作。
(十五)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衛健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責調整
1.將原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劃入區衛生健康局。
2.將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衛生健康局。
3.將原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劃入區醫療保障局。
4.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區衛生健康局。
(十八)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西秀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九)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措施,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人口影響評估,完善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貫徹落實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重要文稿起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民族宗教及工、青、婦、兒等工作。做好軍民融合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東西部協作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組織實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權責清單、綜合性調研、重點問題調研、信訪等工作,配合做好行政複議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區新型城鎮化、督醫等工作。負責對全區衛生健康執法人員的培訓、資格考試和資格審定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負責暢通醫療衛生服務投訴舉報渠道。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系統黨的建設指導工作;指導醫院黨的建設工作。承擔機關黨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工作。
(三)人事科。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系統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醫醫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各類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和評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承擔全區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的培養及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教育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四)規劃信息科(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健康西秀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和落實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目標管理。承擔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等工作。負責健康產業,衛生健康項目申報、實施及管理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承辦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國家衛生城市鞏固提升工作;指導衛生鄉(鎮)、衛生村的創建工作;承擔其他創建活動的聯動工作。協助相關單位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開展除害防病活動。指導農村飲用水衛生監測和改廁業務工作。
(五)財務科。承擔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管理、監督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六)體制改革科。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預防食品安全監測科。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執行監測傳染病目錄。擬訂全區防治愛滋病的規劃和措施,承擔愛滋病防治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承擔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等工作。
(八)醫政醫管科(區無償獻血委員會辦公室))。執行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醫廢管理、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承擔醫療醫共體建設、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承擔全區無償獻血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九)綜合監督科(行政審批服務科))。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協調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承擔衛生健康行政審批、改革、行政許可和資質認定等工作。承擔其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十)職業健康和老齡健康科。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地方性法規、標準和規章。開展職業病危害普查、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擬訂幹部醫療保健政策和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上級保健部門確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上級保健部門交辦的工作。
(十一)基層衛生健康科。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基層衛生政策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落實。承擔健康扶貧工作。
(十二))科衛生應急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與指導各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指導並組織開展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本部門、本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擔重要領導及外賓來區的醫療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及協調工作。
(十三))婦幼健康科( ( 出生缺陷干預科) )。。執行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協助開展婦女兒童健康工作。承擔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項目執行許可,指導督促母嬰設施建設及管理工作。依法規範指導避孕藥具管理服務工作。
(十四)人口與家庭科(區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辦公室))。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計畫生育工作。執行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和計畫生育家庭保障等政策。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工作。
(十五)健康教育宣傳科。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衛生健康系統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對醫療衛生與養老、旅遊、網際網路、健身休閒、食品等領域融合產生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進行宣傳。負責衛生健康政策解讀。負責輿情監測處置及應對工作。協同對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宣傳進行監管。負責總結經驗,展示工作成效,廣泛宣傳先進典型。
(十六))中醫藥管理科。。組織實施中醫藥法規、規章、標準。擬定中醫藥防治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和衛生健康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組織實施中醫醫療、民族醫療、中西醫結合醫療和康復保健機構管理規範、技術標準、執業資格。擬訂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和發展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科技能力建設。組織實施中醫藥重點科研項目,指導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協調開展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區衛生健康局行政編制27 名。設局長1 名,副局長3 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9 名,具體為:辦公室主任1 名、副主任1 名,政策法規科科長1 名,人事科科長1 名,規劃信息科(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科長(主任)1名,財務科科長1 名,體制改革科科長1 名,疾病預防食品安全監測科科長1名,醫政醫管科(區無償獻血委員會辦公室)科長(主任)1名、副科長(副主任)1名,綜合監督科(行政審批服務科)科長1名,職業健康和老齡健康科科長1 名,基層衛生健康科科長1 名、副科長1 名;衛生應急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科長(主任)1名,婦幼健康科(出生缺陷干預科)科長1 名,人口與家庭科(區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辦公室)科長(主任)1名,健康教育宣傳科科長1 名,中醫藥管理科科長1 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5 名。
撤銷原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安順市西秀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將原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所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區衛生健康局管理。區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編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 月28 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繆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