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西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安順市西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安順市西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西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隸屬: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
(二)貫徹執行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的辦法、方案、意見和標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廉租住房、公租房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國家、省、市和區級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規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地方工程項目建設標準;推廣套用工程建設標準通用設計圖集;指導全區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對建築市場造價計價行為的監督檢查,指導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控制價、契約價、竣工結算價等備案和監督實施;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處理工程計價爭議;指導並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四)監督管理全區建築行業。綜合管理工程建設、城鄉建設、村鎮建設、勘察設計、建築業(含室內外建築裝飾,裝修)、市政基礎設施,實行行業管理。
(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區建築活動,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有形建築市場、勘察設計、招標代理、建設監理、檢測體系、施工許可、契約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工程擔保和工程風險等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助項目使用單位辦理土地徵用等有關手續,指導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六)承擔房屋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責任。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執行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規範;指導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抗震設防工作。
(七)承擔規範指導全區村鎮建設管理的責任。指導村鎮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指導村鎮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農村住房及農村危房改造的建設工作。
(八)承擔推進全區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城鎮減排的責任,負責建設領域科技成果轉化和新技術、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建築節能和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及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指導管理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實施;指導全區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工作。
(九)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統計管理工作,監督和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
(十)承擔全區住房補貼的發放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起草全區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有關配套政策措施;負責起草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工作總體構思、年度計畫和階段性任務。
(十二)負責對城市建設檔案的形成與積累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十三)承擔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十四)承擔區委、區人民政府及上級住建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五)職責調整
1.將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的規劃管理職責劃轉至區自然資源局。具體為:風景名勝區規劃職責,編制全區建設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職責,擬定和實施西秀區城鄉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建設發展規劃職責及擬定村鎮建設發展規劃職責。
2.將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的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劃轉至區林業局。具體為:風景名勝區建設職責,組織協調全區自然遺產項目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項目的申報與管理職責,組織全區風景園林區資源評估、申報、建設項目選址職責,指導全區風景名勝區工程並指導風景名勝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綠化、美化建設、綜合管理和世界遺產申報職責,參與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審查與報批產管理職責。
3.取消經濟適用住房相關職能職責。
4.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行政處罰和相應行政強制職責劃至區城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5.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十六)職能轉變
結合部門職責,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合規的梳理審批服務事項的申報要件,規範申報材料,明確事項申報材料清單;精簡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密、檔案、機要、保密、信息、信訪、宣傳、督查、聯絡、會務、信息化建設、建議和提案辦理等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協助黨組抓好基層黨建工作和發展黨員工作;協助黨組抓好系統內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和幹部統計;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負責財務、會務、公產管理、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依法對所屬單位的財務進行監督審計;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和清查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歸檔、保管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和廉租住房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
(四)政策法規科。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調查研究;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並依法進行有效監督;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監督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對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的綜合檢查;監督行業內部各項收費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五)住房保障科。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保障住房的發展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補貼管理工作。擬訂廉租住房、公租房的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區級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負責對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進行指導、監督;監督指導廉租房、公租房的物業管理;負責對業績進行考評;接受業主投訴和矛盾及問題的調解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房地產管理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區房地產轉讓租賃、抵押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諮詢、房地產評估、房地產經營)的統一管理;負責全區物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住宅區物業管理;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的經營租賃管理和維修工作,按照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管理直管公房。
(六)建築市場管理科。負責全區城鄉建設市場秩序的管理;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發展規劃,負責建築市場、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契約、工程項目、工程造價、工程擔保、工程風險、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及交通、水電相關建築企業的最低等級資質審查辦理;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監督管理全區有形建築市場;負責全區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發放管理。指導全區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工程安全、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建築施工企業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對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實施監督管理,辦理區管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安全生產登記手續及房屋拆除登記備案手續;承擔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七)公用事業建設科。負責全區城鄉建設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和初步設計工作;配合處理轄區內市政工程違法建設,指導鄉鎮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對城市建設檔案的形成與積累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起草全區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有關配套政策措施;負責起草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工作總體構思、年度計畫和階段性任務。
(八)村鎮建設管理科。負責村鎮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初步設計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村鎮項目庫的建立工作;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年報工作;指導村鎮房屋建築抗震設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設工作;督促農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工傳;指導並管理村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指導村鎮改善人居生態環境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及農村危房改造規劃建設工作。
(九)房改業務科。負責全區房改單位住房的資產管理;負責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區級(含中央、省屬駐安單位)的住房資金管理;做好房改售房制證的評估、核算、審批、登記管理的業務工作,承擔區住房資金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設局長 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9名,具體為:辦公室主任1名,人事政工科科長1名,計畫財務科科長1名,政策法規科科長1名,住房保障科科長1名,建築市場管理科科長1名,公用事業建設科科長1名,村鎮建設管理科科長1名,房改業務科科長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將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安順市西秀區規劃設計所調整由自然資源局管理。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編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安順市西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楊德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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