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實施意見》(黔府辦函〔2020〕5號)精神,進一步深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改革,創新機制、最佳化服務、強化監管,促進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30日
  • 發布單位: 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主要目標
將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基本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交易項目目錄範圍進一步拓展;《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縱向全面貫通、橫向互聯互通,制度規則、技術標準全面統一,信息資源共享更加充分,服務流程進一步最佳化;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全面實施,通過數位化手段再造工作流程、簡化交易環節、縮短辦事時限、固化服務標準、暢通監管渠道,實現公共資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學高效,交易活動更加規範有序,效率和效益進一步提升,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和查處力度明顯加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運行,市場主體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配置
1.拓展入場交易範圍。按照應進必進原則,結合我市實際,認真落實新修訂的《貴州省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項目目錄》,及時將目錄規定的各類交易項目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牽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林業局)
2.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對於全民所有的自然資源,特許經營權,農村集體產權等資產股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等環境權,健全出讓或轉讓規則,引入招標投標、拍賣、掛牌、網路競價等競爭性方式,完善交易制度、價格形成機制和監督制約制衡機制,促進公共資源公平交易,提升資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林業局)
3.推進公平交易。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通過設定註冊登記、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資質驗證、投標(競買)許可、強制擔保、強制要求在當地投資、人員業績考核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限制條件實行地方保護或行業壟斷。(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林業局)
(二)健全公共資源交易體系
1.建設全市統一的交易制度體系。認真落實《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強化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運行、服務的監督和管理。精簡管理事項,最佳化服務環節,系統梳理公共資源交易流程,按省要求規範評審專家評審費發放方式,制定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服務標準,不斷規範見證、場所、信息、檔案、專家抽取、保證金代收代退等服務。(牽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建設共享的交易平台體系。加快建設全市統一、運行規範、縱向貫通市、縣(區)、橫向聯通行政監督部門的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平台、監督平台及大數據分析平台,為整合公共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供基礎和平台支撐,實現服務標準提升、交易效率提升、監督水平提升,辦事時限縮減、交易成本縮減、交易環節縮減。(牽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林業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建設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根據國家制定的全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標準,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收集、管理、共享、運用等制度,強化各類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公開和運用,依託貴州省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把市場主體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信用信息歸集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貴州)和全省公共信用政務服務庫,通過貴州信用聯合獎懲平台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依法依規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
4.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異常行為監管體系。充分運用部門協同監管、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等方式,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異常行為的主體實施監管,規範交易行為,淨化交易環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5.改進完善安全防護體系。根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對網路資產進行定期掃描,及時改善系統存在的安全隱患,全方位提高系統安全水平,保障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網路及數據安全。(牽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最佳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
1.推行遠程網上交易。鼓勵開展遠程線上實時開標,實現投標檔案線上解密、投標人線上質疑、招標人線上回復,逐步實現遠程線上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一步完善遠程異地評標管理系統,實現省內跨市(州)遠程異地評審,達到優質專家資源跨地區、跨行業共享共用,有效解決我市專家資源不足問題。(牽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2.打造網上中介超市。打造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網上“中介企業超市”,客觀反映中介機構在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場內服務業績、服務質量、服務時效、服務態度、服務規範等情況,為項目實施單位進行網上比選提供便利。建立全市統一的中介代理機構考評制度,進一步規範中介代理機構場內代理行為,推動中介代理機構提高服務水平、提升服務效率,淨化我市中介代理市場。(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3.推動快捷的企業金融信貸服務。鼓勵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貴州)和全省公共信用政務服務庫數據,鼓勵利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企業中標、採購、產權轉讓等交易數據,鼓勵政府採購項目與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開展系統對接,推動金融機構為公共資源交易中標的中小微企業、守契約重信用企業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渠道、全鏈條金融信貸服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辦、人行安順中支,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安順銀保監分局)
4.實現交易“一網通辦”。推廣多業務合併申請,通過“一表申請”將市場主體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後續重複使用並及時更新。進一步提升數字證書跨平台、跨部門、跨區域互認質量和水平,研究探索搭建無介質數字證書互認平台,做好數字證書全國兼容互認準備工作,切實降低企業辦事成本,提高辦事效率。(牽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林業局)
5.清理交易活動中無法可依的“門檻”。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標報名、招標檔案審查、原件核對等事項以及能夠採用告知承諾制和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前置審批或審核環節。鼓勵招標(採購)人、招標(採購)代理機構向投標人(供應商)免費提供電子招標(採購)檔案;取消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涉企保證金。(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四)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融合套用
1.提升數據質量。根據國家《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系統數據規範》要求,緊緊圍繞數據生產和採集兩項核心任務,全面梳理公共資源交易各類數據,全面提升數據全面性、準確性、及時性,實現全市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全方位實時共享。(牽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2.加強套用研究。用大數據手段助力決策者、管理者進行市場趨勢研判、跟蹤政策執行效果,推動決策科學化、精準化。用大數據手段為各類市場交易主體提供數據服務,推動交易高效化、透明化。用大數據手段助力行業監管部門對交易全過程進行實時監管、預警、分析,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透明化、規範化。用大數據分析交易進程的難點、堵點,揭示交易效能窪地,推動交易過程智慧型化、便捷化。(牽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五)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
1.公開權責清單。加強對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綜合監管,對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各個環節實施監督。行政監督部門按照各司其職、互相協調、密切配合的要求,根據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形成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並向社會公開。(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林業局)
2.強化協同監管。建立健全行政監督部門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訴舉報接收、轉辦、反饋工作機制,依法查處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實現部門協同執法、案件限時辦結、結果主動反饋。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有關部門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內容外,均應依法予以公開。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加強市場主體、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等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促進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林業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落實全省公共資源交易績效考核成果。根據第三方機構對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運行、服務、管理工作情況工作績效評估結果,實時調整不適宜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發展的制度規範,提升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理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市政府聯繫副秘書長擔任,副召集人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有關負責同志組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二)狠抓督促落實。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應進必進、公共服務、行政監管和市場規範等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確保規範履職。強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目標考核管理,對工作推進不力、整合不到位的,要進行通報,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
(三)注重協調聯動。各牽頭單位要對照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倒排工作時限,有序推動落實;各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不推諉不扯皮,共同推進任務落細落實。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分別於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將《安順市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分季度推進情況表》(見附屬檔案)報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印發的通知

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省駐安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安順市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0年3月30日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2019年3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研究審議了《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導意見》,明確深化公共資源平台整合共享,要堅持應進必進、統一規範、公開透明、服務高效原則,加快推進平台交易全覆蓋,著力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5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41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細化落實工作方案。
2020年2月4日,省人民政府為進一步深化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改革,創新機制、最佳化服務、強化監管,促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實施意見(黔府辦函〔2020〕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目前,我市範圍內相對規範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一網三平台”,交易網、交易平台早已建設完成,監督平台、大數據監督平台正在建設中)初步構建,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實現有序發展。但同時,我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仍存在著服務效能不高、信息數據共享和運用不充分、多頭監管以及監管缺失並存、金融服務產品單一等諸多問題,亟須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完善制度建設,創新監管模式,持續深化平台的整合共享工作。
二、出台意義
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把所有適合以市場化形式配置的公共資源全部納入平台體系,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進行配置,有利於深化市場改革,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建立統一規範、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有利於最佳化交易服務供給,提高交易的便捷性、公開性、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主要內容
《安順市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實施方案》主要包含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主要目標。明確我市深化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結合國家、省總體要求和我市實際,提出將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基本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縱向全面貫通、橫向互聯互通,實現制度規則統一、技術標準全面統一,信息資源共享更加充分,服務流程進一步最佳化,電子化交易全面實施,公共資源交易實現全過程線上實時監管。實現公共資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學高效,交易活動更加規範有序,效率和效益進一步提升,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和查處力度明顯加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運行,市場主體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第二部分為重點任務。重點任務從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配置、健全公共資源交易體系、最佳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融合套用、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五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一是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配置明確了按照國務院《意見》、省政府《實施意見》精神,逐步拓展交易範圍(將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覆蓋範圍由現有工程建設項目、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傳統交易項目,逐步擴大到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資源、資產股權、環境權等各類公共資源)、創新資源配置方式(招標投標、掛牌及拍賣等競爭性方式)、促進公平交易(防止通過設定註冊登記、設立分支機構、資質驗證、投標(競買)許可、強制擔保、強制要求在當地投資、人員業績考核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限制條件實行地方保護或行業壟斷。);二是健全公共資源交易體系,明確了建立全市統一的交易制度體系(強化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運行、服務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共享的交易平台體系(為整合公共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供基礎和平台支撐)、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依法依規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公共資源交易異常行為監管體系(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異常行為的主體實施監管,規範交易行為)、改進完善安全防護體系(全方位提高系統安全水平,保障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網路及數據安全);三是最佳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明確了推行遠程網上交易(遠程開標、遠程異地評審)、打造網上中介超市(為項目實施單位進行網上比選提供便利,建立全市統一的中介代理機構考評制度,規範代理行為,推動提高服務水平、效率)、推動快捷的企業金融信貸服務(推動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渠道、全鏈條金融信貸服務)、實現交易“一網通辦”(推廣多業務合併申請)、清理交易活動中的無法可依的“門檻”;四是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融合套用,明確了提升數據質量(提升數據全面性、準確性、及時性)、加強套用研究(用大數據手段助力決策者、管理者進行市場趨勢研判、跟蹤政策執行效果,助力行業監督部門實現實時線上監督、預警、分析);五是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明確了公開權責清單(根據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形成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並向社會公開)、強化協同監管(健全行政監督部門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訴舉報接收、轉辦、反饋工作機制)、落實全省公共資源交易績效考核成果(根據第三方機構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績效評估結果,實時調整制度規範,提升中心管理服務水平。)
第三部分為保障措施。明確了加強組織領導、狠抓督促落實、注重協調聯動三項措施,落實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管理責任、保障責任和督促責任,強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目標考核管理。
四、主要特點
(一)拓展平台覆蓋範圍。逐步將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資源、資產股權、環境權交易等國務院《意見》、省政府《實施意見》要求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依託現有平台進行交易,做到“平台之外無交易”
(二)通過數字證書跨區域互認服務,減輕市場主體負擔。通過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渠道、全鏈條金融信貸服務,增強企業可持續性經營能力,最佳化營商環境。
(三)通過多體系建設及多體系協同配合實現部門協同監管、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對交易過程中各方主體實施監管,規範交易行為,淨化交易環境。
(四)通過大數據分析平台對公共資源交易信息數據的收集、整理,分析,全面提升信息數據的使用價值。結合聯合懲戒、中介代理機構考評等制度及辦法,進一步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場內交易行為,提升服務效率,淨化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解讀單位:安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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