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安徽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是2022年2月安徽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教育廳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時間:2022年2月
印發,簡介,

印發

2022年2月,安徽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安徽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行為作了進一步規範。 《辦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簡介

《辦法》明確了收費項目和價格管理形式,民辦學校可以收取的費用包括學費(保育教育費)、住宿費,以及規定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同時明確提出,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歷教育和幼稚園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其他非學歷教育實行市場調節價。
為了讓收費更好接受監督,《辦法》規定,建立民辦學校辦學成本公開制度,定期將學校成本支出情況對外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民辦學校收費標準要保持相對穩定,調整時間間隔不得少於3年。
與此同時,《辦法》還對民辦學校收費、退費、招生宣傳、收費公示以及資金管理等作出規定,強調民辦學校的收費收入主要用於教學活動、改善辦學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對民辦學校賬戶實施監督。
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嚴禁亂收費。《辦法》規定,民辦學校嚴格按規定收費項目、標準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利用辦學以贊助費等名目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關聯的費用。各級相關部門將完善對民辦學校收費行為的調控監管措施,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對違反規定的收費行為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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