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聯合共建學科重點實驗室

為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套用體系建設,大力促進基礎研究、套用研究、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貫通、創新鏈與產業鏈融合發展,破解學科建設與產業發展不匹配、產學研深度融合不夠的深層次矛盾,安徽省科技廳聯合安徽省教育廳出台《安徽省聯合共建學科重點實驗室實施方案(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聯合共建學科重點實驗室
  • 依託單位:企業
  • 共建單位:高校院所
  • 主管部門:安徽省科技廳
指導思想,目標定位,建設任務,組織實施,保障措施,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落實《安徽省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套用體系建設行動方案》和《安徽省高等學校高峰學科建設五年規劃(2020-2024年)》等相關部署,堅持以企業為主體,聯合高校院所,以產業發展和學科建設為引領,加強產學研協同發展,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為國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貢獻,為安徽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增動能。

目標定位

(一)功能定位。聯合實驗室是開展套用基礎、前沿科技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究,解決產業發展技術難題和科技成果轉化需求,推動產學研協同發展的重要平台,是安徽省重點實驗室序列的重要組成部分。依託安徽省相關重點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共建,以“企業出題—高校院所與企業聯合攻關解題—成果與資源雙方共享”的開放合作建設模式,實行開放的運行管理機制。面向國家和地方重大發展戰略,以市場為導向,將企業技術需求和高校院所學科專業建設、人才培養相結合,開展有組織、系統性的研究。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在安徽省十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和未來產業,以企業為主體,培育建設(含轉建)聯合實驗室100家以上。通過3-4年的努力,形成一批協同攻關成果,解決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重大技術難題,集聚一批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壯大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領軍企業,力爭若干優勢特色學科率先達到國內一流、國際先進水平,支撐服務安徽產業高質量發展。

建設任務

(一)打通創新鏈條。聚焦企業產業創新需求,堅持市場化導向,促進基礎研究、套用研究、技術創新融通發展,解決行業共性問題、企業發展技術難題,強化科技成果與產業對接,進一步加強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
(二)加速成果轉化。推動相關重點企業與高校院所的優勢團隊協同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助推實驗室產生的具有重大產業套用前景的成果有效落地,支撐安徽省經濟社會發展。
(三)促進學科發展。聯合高校院所合作培養高水平創新人才隊伍,建立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共建穩定的套用基礎研究和工程技術人員匯聚平台,有效促進高校Ⅰ、Ⅱ、Ⅲ類高峰學科和科研院所相關專業領域最佳化發展。
(四)最佳化資源配置。加強企業技術研發與高校院所實驗室平台條件建設,促進雙方資源開放共享,利用科技投入和成果轉化收益進一步提升高校院所科研實驗條件。

組織實施

(一)建設主體。聯合實驗室建設主體原則上是安徽省行業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統稱“相關重點企業”)和具有套用型優勢特色學科的在皖高校或具有優勢專業領域方向的科研院所。一般以一家企業和一家高校院所共建為主。高校的學科團隊如為教育部或安徽省認定的一流、高峰(培育)學科,給予優先支持。支持原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高校協同創新中心等對照聯合實驗室定位要求轉建,開展產學研深度合作轉型。
(二)建設方式。聯合實驗室統籌利用企業自籌資金、社會資金、成果轉化收益、財政資金等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逐步實現自安徽運營、自我發展。實行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管理機制,鼓勵探索實體化獨立運行,可在共建企業和高校院所同時掛牌。探索柔性引才和人員雙向流動機制,鼓勵高校院所套用研究、工程技術人員和企業技術人員雙向兼職。加強企業與高校院所之間的成果共享與技術合作,共建研發平台、科技成果轉化與套用基地,構建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提升創新平台能級和成果轉化效率。
(三)建設條件。聯合實驗室應當圍繞國家和地方重大發展戰略,凝練提出明確的技術創新目標和攻關任務,有明確的建設任務和建設目標;能夠集聚整合該領域內優勢突出、具有緊密合作基礎的在皖高校院所、骨幹企業等,共同開展技術攻關與成果轉化;具有在相關領域有效成果持續供給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價值;能夠集聚本領域高水平學術帶頭人,形成穩定的技術攻關、支撐服務及成果轉化套用團隊;共建雙方簽訂有效的合作共建協定;具備開展相關研究的場所和條件,依託單位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和基本保障。
(四)建設程式。具備條件的企業和高校院所根據學科發展和技術成果研發轉化需求,聯合編寫安徽省聯合共建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計畫,按屬地原則,由各市科技管理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推薦報送省科技廳。省科技廳會同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結合現場考察,擇優組建掛牌。聯合實驗室申報認定工作與省重點實驗室同步組織部署,納入省重點實驗室序列管理。

保障措施

(一)建立聯動機制。省科技廳和省教育廳加強總體設計、統籌布局,指導相關單位凝練重大需求,推進聯合實驗室建設。所在地市(縣)科技和教育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聯合實驗室遴選推薦,協助解決建設和運行中的有關問題。
(二)強化政策支持。省市相關部門在科研項目指標、人才引進、聯合培養研究生指標、學科建設等方面給予聯合實驗室傾斜支持,充分調動企業和高校院所積極性。對新組建和績效評估優秀的聯合實驗室以重大任務為牽引,給予統籌支持。
(三)完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聯合實驗室內部運行管理機制,支持聯合實驗室在科研布局、經費使用、人員激勵、成果轉化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堅持開放共建,不排斥多方合作資源。鼓勵依託“羚羊”工業網際網路等平台,定期發布科研成果,對接技術需求。推動企業與高校院所科研設施與科研儀器等資源開放共享。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鼓勵探索智慧財產權共享共用機制。
(四)加大人才激勵。全面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獎勵、股權分紅激勵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場化績效評價與收入分配激勵機制。鼓勵聯合實驗室人員雙向掛職、兼職兼薪,在高校院所試點開展技術經紀人系列職稱評審。建立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加強人才流動合作。
(五)實施考核評價。聯合實驗室建設期為三年。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對聯合實驗室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創新服務、人才培養、成果轉化、技術契約成交額、學科評估等級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價。對驗收不通過或考核評價不合格的聯合實驗室予以整改,直至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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