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綠化資金管理辦法》是1989年10月4日安徽省政府發布的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綠化資金管理辦法》
- 發布時間:1989年10月4日
《安徽省綠化資金管理辦法》是1989年10月4日安徽省政府發布的法規。
《安徽省綠化資金管理辦法》是1989年10月4日安徽省政府發布的法規。【發布單位】81202【發布文號】政辦[1989]48號【發布日期】1989-10-04【生效日期】1989-10-04【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
2018年4月27日宿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改 根據 2018年6月1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批准《宿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宿州市城鎮綠化條例〉的決定》的決議修正)...
2014年1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4〕4號印發《關於開展城鎮園林綠化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重點工作、保障措施3部分20條。 重點工作是:完善城鎮綠地系統規劃;增加城鎮綠量;建設城鎮公園;強化道路...
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六安市城市綠化條例》,決定予以批准,由六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條例全文 六安市城市綠化條例 (2023年7月25日六安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5年3月26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部分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速城鄉綠化的決定 (1987年3月11日皖政〔1987〕13號)近幾年來,綠化祖國的民眾運動在我省城鄉蓬勃開展,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全省還有二千一百多萬畝宜林荒山、荒地沒有綠化,林業仍是國民經濟的薄弱環節。為了...
為進一步規範安徽省自然資源科技項目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對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省自然資源廳於2021年5月組織開展《辦法》起草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座談會、論證會,聽取有關單位、有關專家意見建議,書面徵詢...
一、對《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作出修改 (一)將第四條第二款修改為:“按照規定徵收的育林基金,有關部門按規定提取的造林綠化資金,應當專款專用。”(二)刪去第十條、第二十一條中的“森林公園”。(三)...
(一)伐除用材林、經濟林,按《安徽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補償。(二)伐除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按損失價值的3~5倍補償。(三)不伐除林木,林權轉移給用地單位的,除按前項規定的標準補償外,還...
2017年度安徽省人民政府對該辦法進行了修訂,10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秘〔2017〕271號文印發修訂後的《安徽省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和安徽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原《辦法》皖政辦〔2014〕29號同時廢止。...
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決定要求,結合各自林業發展實際,研究制定加快林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具體辦法。2、穩定林業機構,加強林業隊伍建設。建設安徽森林生態網路體系,必須建立一支適應林業發展需要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高素質林業隊伍,特別是要加強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和安徽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皖政辦〔2014〕2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安徽省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省級財政...
第二十九條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籌集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資金,專項用於農村公路的建設和養護。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除撥付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資金外,應當安排財政性資金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補助,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