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以及《安徽省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和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務辦秘〔2024〕2號)要求,結合省科技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統計數據撰寫。報告主要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