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 《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已經2002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2月16日該條例已失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 會議時間:二〇〇二年五月二十日
- 施行時間:2002年7月1日
- 省長:許仲林
- 失效日期:2014年12月16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 《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已經2002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2月16日該條例已失效。
《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經2014年8月21日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2014年8月21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0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工程造價的編制和確定、工程造價控制、工程造價諮詢、監督檢查、法律...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 《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已經2002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12月16日該條例已失效。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範建設工程造價計價...
《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已經2007年6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15日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17號 1999.8.6 《安徽省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已經1999年7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王太華 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 檔案全文 根據省政府令2002.3.12第143號、2004...
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是安徽省住建廳的直屬單位。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規範、技術經濟定額、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本省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和相應的實施辦法;具體承辦全省工程造價諮詢企業擴從業人員的資質管理...
2012年8月14日淮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2012年10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保證建設...
三、將第二十一條改為第二十條,修改為:“建設單位違反有關規定,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結算中多計工程價款的,由審計機關責令據實調整。”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
為規範政府投資行為,加強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安徽省工程建設造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
1984年1月19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建築管理,確保城市規劃實施,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的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市規劃是...
十四、《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2002年5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公布)十五、《安徽省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隱患監督管理辦法》(2002年9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7號公布)十六、《安徽省鄉(鎮)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
關於印發《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2001) 轉發《國家計委關於印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諮詢收費暫行規定的通知》的通知(1999) 安徽省 關於公布取消、降低和放開部分經營性服務收費的通知(2010) 關於延長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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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響城市規劃尚可採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對建設單位或者個人處以工程總造價5%以下罰款。”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修正)(1991年8月30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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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可按《安徽省收費管理條例》規定向建設單位收取一定的特定服務事業性管理費。”刪去。本決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皖政〔2013〕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建築業是我省的支柱產業,在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以及吸納就業尤其是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加快我省建築業改革發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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