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21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4月3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21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2021〕24號
- 印發日期:2021年4月3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21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4月3日印發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21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4月3日印發實施。通知全文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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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實施28項民生工程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中央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決策部署,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強公共服務能力頒布的通知之一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中央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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