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9年2月14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2019〕14號
- 印發日期:2019年2月14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9年2月14日印發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9年2月14日印發實施。通知全文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20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20年3月20日印發實施。通知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21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4月3日印發實施。通知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7年1月18日印發實施。通知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持續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省政府決定,2016年投入825.5億元,實施33項民生工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新增6項民生工程 (一)農村道路...
一句話,民生工程就是政府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現代版“為人民服務”的具體體現。截至2019年9月,針對住房、醫養、托幼等領域民生短板,有關部門在加緊籌劃,研究建設一批惠及面廣...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實施民生工程的意見 皖政〔2008〕3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省政府決定繼續在全省深入實施民生工程...
9.轉發國務院批轉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外國政府貸款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皖政〔2001〕41號) 10.貫徹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決定的通知(皖政〔2001〕42號) 11.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皖政〔2001...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實施28項民生工程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中央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決策部署,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強公共服務能力頒布的通知之一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中央進一步擴大...
2007年1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7〕3號印發《關於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促進和諧安徽建設的意見》。該《意見》分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進一步提高農村“五保戶”供養標準、完善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費保障機制...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六月三日 安徽省2010年度民生工程實施情況考核辦法 為深入實施民生工程,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0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號)精神,制定本辦法。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