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9年2月14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2019〕14號
  • 印發日期:2019年2月14日
通知全文,

通知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屆七次全會部署,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省政府決定,2019年繼續實施33項民生工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增6項民生工程
(一)智慧學校建設。圍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以貧困地區、偏遠地區以及山區農村義務教育小規模學校為重點,實施1000所左右智慧學校建設,配備必要的設備,完善網路基礎設施。
(二)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和養老智慧化建設。圍繞“老有所養”,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在16個設區市各開展1個智慧養老試點,推行智慧養老機構創建、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建設、市級智慧養老綜合平台整體建設、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智慧化融合發展四類試點模式。
(三)就業創業促進工程。圍繞“穩就業”要求,通過強化就業服務對接、推進創業平台建設、落實補貼政策、加強就業托底安置等,支持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去產能企業、“殭屍”企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就業創業。
(四)“四帶一自”產業扶貧工程。圍繞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通過各類園區、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能人大戶帶動發展產業,推動貧困戶增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五)水環境生態補償。圍繞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通過支持新安江流域、大別山水環境生態補償,加強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機制建設等,促進水生態更加美好。
(六)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工程。圍繞《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充分利用各地已建成的農產品質量快速檢測室,加強源頭監管,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皖優農品質量追溯體系。
二、調整內容實施1項民生工程
在對農村低保對象、殘疾人等救助基礎上,增加困難職工幫扶內容,將困難人員救助工程調整為困難人員救助暨困難職工幫扶工程。
三、合併2項後實施1項民生工程
將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補助與公共文化場館開放2個項目,合併為文化惠民工程。同時,將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補助中的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調整出實施範圍。
四、退出5項民生工程
政策性農業保險機制已健全,醫療衛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已常態化運行,農產品食品安全工程任務已完成,調整不再列入;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就業扶持工程已分別納入新增項目統籌實施,不再單列。
五、繼續實施25項民生工程
繼續實施黨建引領扶貧工程,資產收益扶貧工程,“四好農村路”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健康脫貧兜底“351”和“180”工程,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貧困殘疾人康復,城鄉困難群體法律援助,農村環境“三大革命”,美麗鄉村建設,農村電商最佳化升級工程,技工大省技能培訓工程,智慧醫療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婦幼健康、計生特扶和職業病防治,學前教育促進工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高校、中職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利薄弱環節治理三年行動,秸稈綜合利用提升工程,棚戶區改造,城市老舊小區整治等25個項目。
六、工作要求
民生工程是我省民生工作和社會建設的重要品牌和主要抓手,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大民生領域補短板、強弱項的力度,以實施民生工程為載體,不斷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著力增進人民民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一)強化精準實施。堅持高質量,提高精準度,在工程類項目規劃設計、招標採購、建設監理、竣工驗收等方面,在補助類項目審查把關、評審認定、補助發放、報銷補償等環節,精準組織實施,確保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二)強化精細管理。做細做實民生工程,對照目標責任書,加強過程管控、序時調度和建後管養,強化調查研究,總結民生工程經驗做法並加以推廣運用,促進各地各部門提升精細管理水平。
(三)強化資金保障。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結合財力和基層實際,從嚴把關,不留缺口。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用於民生建設,加大對大別山等革命老區、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力度,真正把有限的資金用在民生的關鍵處。
(四)強化績效考核。健全完善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社情民意調查等體系。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抓好監督、評價和考核,強化公示公開和結果運用。
(五)強化責任落實。省財政廳承擔民生工程牽頭抓總職責,各項目省直主管單位履行主管職責,市、縣人民政府履行主體職責,明確各個層面責任單位、責任環節和責任人,構建完整的責任閉環,確保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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