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行政監察機關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根據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等有關規定,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的重要性。
監察機關是政府的重要組成部門,是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專門機關,肩負著依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的重要職責。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是從嚴治政、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轉變政府職能的需要,是全面推進黨風、政風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需要。紀檢監察機關合署辦公十多年來,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繼續深入,監察機關的職能不斷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得到加強,黨政監督的整體效能得到充分發揮。但也要看到,有些地方、有些部門對發揮行政監察的職能作用重視不夠,行政監察工作機制尚不健全。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解決行政監察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
二、充分發揮行政監察的職能作用
各級監察機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按照省委、省政府從嚴治政、依法行政要求,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監察工作在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中的服務和政治保障作用,為加快發展、富民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保駕護航。
加強廉政監察,規範從政行為。要以全面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為重點,加強對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的廉政監察,並根據新形勢新情況及時提出重點規範和清理的項目,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切實解決領導幹部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以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為重點,主動深入到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領域和部位,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保持嚴懲腐敗分子的強勁勢頭。要不斷深化、拓展糾風工作,堅決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加強執法監察,保證政令暢通。圍繞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開展執法監察,切實保證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圍繞法律、法規和政令的貫徹執行,以及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執法監察,堅決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要圍繞重大工程建設、專項資金管理和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執法監察,防腐堵漏,維護民眾合法權益。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管理和事故責任追究的力度。
加強效能監察,提高行政效能。要以提高辦事效率為重點,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針對行政機關在工作作風和辦事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效能監察,堅決糾正和查處不作為和亂作為等不良行政行為,促進依法行政。要以最佳化發展環境為重點,針對影響和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開展效能監察,認真受理外來投資者、台僑資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的投訴,嚴肅查處損害企業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紀行為。繼續開展政風、行風評議活動,深入推進政風建設。
發揮監察優勢,加強治本工作。要注意發揮監察機關與政府各個部門和行政管理工作聯繫密切的優勢,緊緊抓住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政策措施落實工作開展監督檢查,積極協調、配合有關業務主管部門,針對容易滋生腐敗的部位和環節,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制度改革和創新。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教育,築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線;健全制度,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法制化水平;強化監督,有效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
三、進一步加強行政監察工作制度建設
行政監察工作要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努力提高行政監察工作的整體水平。
健全並落實監察廳(局)長辦公會議制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合署辦公體制的要求,明確廳(局)長辦公會議的組成人員、職責許可權和議事程式,定期研究重大行政監察事項,及時解決行政監察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
健全並落實監察機關向同級政府報告工作制度。要自覺接受同級政府的領導,凡重大行政監察事項包括重要政紀案件的立案和處理,經廳(局)長辦公會和紀委常委會研究後,以監察機關的名義及時向同級政府報告;凡涉及全局性的行政監察工作部署,要提請同級政府批准。
健全並落實下級監察機關向上一級監察機關、派駐監察機構向派出監察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制度,以及下級監察機關正、副職領導人員的任免報上一級監察機關審批同意的制度。上級監察機關要加強對下一級監察機關和派駐監察機構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健全並落實特邀監察員制度。制定完善特邀監察員的聘任條件、任務職責、權利義務、工作規則等制度規定,不斷提高特邀監察員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水平,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在行政監察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參謀諮詢、橋樑紐帶和雙重監督作用。健全並落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制度。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政協委員的提案,不斷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健全並落實內部監督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工作程式,嚴肅工作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辦案紀律。
四、進一步加強對行政監察工作的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把行政監察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為監察機關全面履行職責創造必要的條件。要明確由政府及部門正職或常務副職主管行政監察工作,經常聽取監察機關的工作匯報,指導監察機關開展工作。對監察機關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實際困難,要及時研究並認真加以解決。特別是對監察人員在執紀辦案中遇到抵制、阻撓、威脅等干擾時,要旗幟鮮明地予以支持,做監察工作的堅強後盾。要切實加強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按規定配齊配強領導成員,認真落實從民主黨派或無黨派人士中選拔、配備監察機關副職的制度。要逐步改善監察幹部隊伍的結構,加強對監察幹部多種崗位的使用和鍛鍊,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和全面提高創造條件。各級行政監察機關要逐步建立健全具有行政監察特色的內設工作機構,充實工作力量,確保工作需要。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皖發〔2003〕5號),鄉鎮紀委可加掛監察室的牌子,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要建立並落實監察廳(局)長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使監察機關能夠更好地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務。要合理安排、逐步增加監察事業經費,逐步改善監察機關和幹部的工作、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