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國內貿易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國發〔2015〕4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5〕7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5〕7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8號)精神,進一步發揮商貿流通對經濟的基礎性支撐作用和先導性引領作用,提升商貿流通信息化、標準化、集約化、法治化水平,努力為全省經濟提質增效提供持久強勁動力,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二、重點任務,三、保障措施,

一、總體要求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遵循“以市場化改革為方向、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創新轉型為引領、以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主線”基本原則,圍繞加快調結構轉方式促升級,深化商貿流通領域改革,推動體制機制創新,轉變流通發展方式,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暢通高效、城鄉一體、便民惠民的商貿流通體系,以商貿流通現代化帶動消費升級和產業升級,使商貿流通成為經濟轉型發展的新引擎、最佳化資源配置的新動力、促進創新創業的新活力。到2020年,全省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年均增長10%左右,每年新增限上企業1000家左右,限額以上流通企業套用電子商務比率達到95%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構建城鄉一體化流通體系。
1.完善流通網路布局。落實“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重點戰略,以及全國流通節點城市布局規劃和安徽省城鎮體系規劃,合理布局流通節點城市。支持合肥市打造國家級流通節點城市,支持阜陽、蚌埠、安慶、蕪湖等市打造區域級流通節點城市,支持其他各市整合資源、發揮優勢,打造各具特色的地市級流通節點城市,提升節點城市集散能力、輻射功能和中轉效率,形成暢通高效的骨幹流通網路。依託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加快沿江物流主幹道和區域性商貿物流中心建設。支持皖北和大別山區建設以農副產品深加工、藥材等為特色的區域性市場,支持皖南和皖西建設文化旅遊特色商品集散中心。最佳化城市商業網點布局,統籌推動中央商務區、商貿功能區、特色商業街區協調發展,促進商品交易市場轉型升級,發展城市便民商業,引導電子商務進社區。整合商務、供銷、郵政、快遞等資源,推進農村商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引導大中型商貿流通企業合理布局建設農村商品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和農村直營連鎖店,構建工業品、農產品雙向暢通的流通渠道。(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旅遊局、省供銷社、省郵政管理局等)
2.加強流通設施建設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統籌科學編制商業網點規劃並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加強規劃執行力。創新基礎性流通設施建設管理模式,引導資金投向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落實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不得低於10%的政策,優先保障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和家政、養老、再生資源回收等設施用地需求。整合最佳化城市交通資源,建立健全城市綠色物流服務體系,完善城市物流園區(分撥中心)、配送中心和社區集散點等設施網路布局。規範大型商業設施及其配套設施建設,引導購物中心、商業綜合體、商業集聚區等合理布局、有序發展。建立建設大型商業設施聽證制度並開展城市商業面積監測預警,定期發布大型商業設施供給信息,合理引導市場預期,避免盲目重複建設。(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等)
3.培育壯大商貿流通主體。落實稅費減免、用電用水同價、要素保障等政策,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支持省內骨幹流通企業通過參股控股、特許經營等方式跨行業、跨區域兼併重組,推動具備條件的流通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培育若干知名度高、主業突出、競爭力強的大型流通企業集團,提升市場占有率和產業集中度。支持各地建設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提供融資、市場行銷、管理諮詢等服務,促進中小微流通企業專業化、特色化發展。完善流通業品牌培育保護機制,鼓勵流通企業申報中國質量獎、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省政府質量獎、省著名商標等,擴大品牌影響力,提升市場競爭力。加大對商貿流通領域傳統技藝的保護傳承,加強商業文化內涵建設,提高本土商貿流通企業品牌的市場認知度和信譽度。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完善相關政策,按照主體自願的原則,引導有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政府金融辦等)
4.加快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充分發揮現有市場資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著力培育多元化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依託“寬頻安徽”“快遞下鄉”等重點工程,加快推進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建設,培育省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示範縣、示範鄉鎮和“電商村”,開展電子商務強縣創建活動,探索制訂電子商務服務規範和工作指引,充分發揮農村電子商務精準扶貧的助推作用。(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省農委、省郵政管理局等)
(二)提升內外貿一體化發展水平。
1.提升商貿流通開放水平。落實對外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抓住國家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商貿物流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放開等機遇,鼓勵外資投向共同配送以及鮮活農產品配送等現代物流服務領域。加快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商業模式和知名品牌,支持跨國公司在我省設立採購、物流配送和結算等功能性區域中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資委等)
2.搭建內外貿融合發展平台。鼓勵內外貿企業戰略合作與兼併重組,完善大宗商品集散地、特色專業市場進出口功能,爭取市場採購貿易試點。培育內外貿結合、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大型會展平台。加快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立完善公共服務中心平台,形成覆蓋全省的網路系統,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通關、物流、倉儲、融資、退稅等全方位的優質高效服務。(責任單位:相關市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省國稅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肥海關、省外匯局等)
3.推動流通企業“走出去”。主動融入“一帶一路”戰略,支持省內流通企業“走出去”,利用境外經貿合作區開展境外投資合作,支持大型企業建設境外行銷和倉儲物流網路(配送)中心,推動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鼓勵支持流通企業與“走出去”龍頭企業“抱團出海”,提高流通企業利用兩種資源、開拓兩個市場的能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資委、省工商聯等)
(三)推進商貿流通創新發展。
1.鼓勵線上線下互動融合。支持實體店通過網際網路展示、銷售商品和服務,提升線下體驗、配送和售後等服務,發展體驗消費。開展合作消費,提高閒置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鼓勵技術套用創新,加快移動網際網路、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北斗導航、地理位置服務、生物識別等現代信息技術在認證、交易、支付、物流等商貿環節的套用推廣。促進產品服務創新,鼓勵企業利用網際網路逆向整合各類生產要素資源,按照消費需求打造個性化產品。深度開發線上線下互動的可穿戴、智慧型化商品市場。鼓勵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與製造企業合作,利用電子商務最佳化供應鏈和服務鏈體系,發展基於網際網路的裝備遠程監控、運行維護、技術支持等服務市場。(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網信辦等)
2.激發實體商業發展活力。實施“網際網路 流通”行動,加快流通網路化、數位化、智慧型化建設。推進零售業改革發展,鼓勵零售企業轉變經營方式,提高自營商品比例,加大自主品牌、定製化商品比重。深入發展連鎖經營,推進實體店鋪數位化改造,開展全渠道行銷,由商品銷售為主轉向“商品 服務”並重。加快批發業轉型升級,鼓勵傳統商品交易市場增強物流配送、質量標準、金融服務、研發設計、展覽展示、諮詢服務等新型功能,推動傳統批發企業實現由商品批發向供應鏈管理服務的轉變。支持發展品牌聯盟或建設品牌聯合採購平台,引導商品交易市場向電子商務園區、物流園區轉型。轉變物流業發展方式,大力發展智慧物流,推動物流標準、高效、集約發展。推進生活服務業實現線上化、標準化、便利化,加快商務服務業實現智慧型化、精細化和網路化。(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積極倡導健康節約、綠色低碳的消費方式,引導生產方式、流通方式變革。支持流通企業與綠色低碳商品生產企業(基地)產銷對接,推行綠色包裝和綠色物流,鼓勵採購和使用節能環保產品和服務。鼓勵舊貨市場規範發展,促進二手商品流通。建設現代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加快合肥、馬鞍山、蕪湖、安慶、黃山等國家級試點市(基地)和蚌埠、池州等省級試點市開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促進商貿流通網路與逆向物流體系共享,規範建設城市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回收市場和社區資源回收筒點。推廣《零售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指引》和《流通領域節能環保產品技術指導目錄》,開展綠色商場、綠色飯店等示範活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等)
(四)構建統一高效流通體制機制。
1.深化流通體制改革。複製推廣國家級商貿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經驗,支持有條件的市爭取國家綜合試點。省政府建立商貿流通工作協調機制,各市、縣政府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鼓勵各地探索整合商貿流通管理職責,建立與內外貿一體化、電子商務、市場監管等發展需要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服務機制。探索建立商貿流通行政管理權力清單、部門責任清單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提高行政審批便利化水平,完善體制機制引導和創業創新服務鏈條,支持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強化商貿流通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和責任。(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等)
2.推進流通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積極穩步推進商貿流通領域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探索制訂政府職能轉移目錄、購買服務目錄、行業組織資質目錄。促進行業協會加快發展,制訂全省支持商貿流通領域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的措施,提升行業服務和管理水平,支持行業協會商會根據本領域行業特點和發展需求制訂行業標準和經營規範,充分發揮其在反映行業訴求、加強行業自律、服務行業發展等方面作用。(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等)
3.完善市場監測調控機制。健全市場應急調控管理體系,各市、縣政府成立市場應急調控工作協調機構,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應急調控網路。制訂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綜合運用信息引導、儲備調節等調控手段,維護市場穩定。完善省市分級儲備相結合、商業代儲與政府儲備相結合的應急儲備體系,擴大肉類、食糖、食鹽等重要商品儲備品種和規模,合理規劃設定應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網點,增強市場應急保供能力。完善商貿流通統計監測體系,建立規模以上企業電子商務統計調查制度,健全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協作機制。通過政府採購、服務外包等方式,建立政府與社會互動的大數據採集機制,形成高效率的商貿流通綜合數據平台。(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省統計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政策支持措施。充分發揮省產業發展基金作用,加大對電子商務和公共性、公益性商貿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的支持。推進網際網路金融與電子商務融合發展,規範發展網際網路支付、股權眾籌融資等網際網路金融業務和互助擔保融資、商圈融資、供應鏈融資。支持中小微企業開展集合票據、集合債券、集合信託等融資方式,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等。完善流通企業融資模式,推廣智慧財產權質押、倉單質押、商鋪經營權質押等多種方式融資,加強企業商標品牌的市場化運用。加快政策性擔保體系建設,加大對商貿流通企業的融資擔保支持力度,鼓勵開展相關業務的融資擔保公司為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流通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貸款擔保。創新消費信貸產品,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信用消費。支持設立消費金融公司。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各類市場主體利用存量房產、土地資源發展線上線下互動業務的,可在5年內保持土地原用途、權利類型不變,5年期滿後確需辦理變更手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線上線下互動發展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條件的,可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加大對涉農電子商務企業的授信及貸款支持,鼓勵金融機構與電商平台企業對農村居民網路購物給予消費信用貸款和利率優惠。簡化農村網商小額短期貸款手續。符合條件的農村網商,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政府金融辦、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等)
(二)加強流通產業人才建設。適應流通轉型、消費升級發展需要,加強商貿流通領域人才培育、引進和交流,完善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社會職業教育、企業培訓等多層次相關人才教育培訓體系,鼓勵各類院校根據市場需要開設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現代物流、健康養老等專業和課程,加快培育一批覆合型的高端商務人才。依託各類院校大力開展職業教育與培訓,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促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工學結合,為商貿流通業發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等)
(三)建立健全流通法規制度。加大商貿流通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力度。推進制訂商業網點、農產品批發市場、公益性流通設施建設運營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政策和規定,完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法律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打破市場分割和行業壟斷。(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法制辦等)
(四)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加大標準推廣實施力度,建立重點標準實施監督和評價制度,提高標準套用水平。實施商貿物流標準化專項行動計畫,推進蕪湖國家物流標準化試點城市建設。推進實施流通領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訂修訂流通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建立健全覆蓋全面、重點突出、相互配套、結構合理的流通地方標準體系。推進流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鼓勵具備條件的流通企業採用國際先進標準。推動建立經營場所服務標準公開公示制度,引導企業以標準為依據規範服務、交易和管理行為。(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等)
(五)加強流通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以行政管理信息共享、社會化綜合信用評價、第三方專業信用服務為核心的商貿流通信用體系。建設全省商務領域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以商貿流通行業為重點、資質企業信息為主體的商貿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庫,接入全省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拓展信用套用領域,推動在行政審批、資質審核、事中事後監管等領域依法使用企業信用信息和信用報告,對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完善商貿流通企業信用評價標準,建立健全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企業“黑名單”制度,依法向社會提供信用信息查詢服務,逐步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誠信約束機制,提高流通領域經營主體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合肥海關等)
(六)提升監管執法效能。深化流通領域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建立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信息共享的綜合監管與聯合執法機制。健全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機構,建立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開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健全區域間執法協作機制,推進長三角地區案件線索和信息共享。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和流通企業信息公示,引入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等社會監督力量,提高市場監管水平。積極參與國家肉菜、中藥材流通追溯建設試點,加強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利用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建設“來源可追、去向可查、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加強商品追溯信息、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在流通領域監管執法中的套用。(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
(七)加強流通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強跨區域、跨境監管執法信息共享,強化對侵權假冒違法犯罪線索的追蹤溯源和聯合行動,剷除侵權假冒違法犯罪鏈條。不斷創新監管方式和手段,打擊網上銷售假劣商品、網路侵權盜版活動。加強域名屬地化、網際協定地址(IP位址)精細化管理和網站備案管理,推行網路實名制,推廣實行電子標籤。落實電子商務企業、網路服務商、上下游相關企業責任,暢通社會舉報投訴渠道。(責任單位: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訂促進商貿流通現代化、發展農村電子商務、推進線上線下互動發展、加強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實施方案,實化措施,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策宣傳、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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