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07〕75號印發《關於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煤層氣抽采利用的重要意義、煤層氣抽采利用的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煤層氣抽采利用重點任務、煤層氣抽采利用的政策與措施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07〕75號
- 印發時間:2007年10月30日
基本信息
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6〕47號),進一步加大煤層氣抽采利用力度,推進煤層氣產業發展,建立健全預防煤礦瓦斯事故的長效機制,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加快煤層氣抽采利用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煤層氣抽采利用的重要意義
煤層氣俗稱煤礦瓦斯,是寶貴的能源資源。我省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多,煤礦瓦斯一直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且未經處理或回收的煤層氣直接排放到大氣中,也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煤層氣抽采利用既是保障礦工安全的生命工程,也是重要的資源綜合利用工程,更是根治煤礦瓦斯災害的治本之策。做好煤層氣抽采利用工作,是貫徹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客觀要求,對提高煤礦本質安全、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有效保護生態環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煤層氣抽采利用的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基本原則:統籌規劃,重點突破,以點帶面;應抽盡抽,先抽後采,煤氣共采;以抽保用,以用促抽;企業負責,政府扶持。
(二)工作目標:到2010年,具備煤層氣利用條件的生產礦井全部實現煤層氣綜合利用,建成一批煤層氣綜合利用示範項目。煤層氣抽采量達到5.9億立方米,抽采率達到45%以上。煤層氣利用量達到1.8億立方米以上,抽采利用率提高到30%以上。2007—2010年,累計完成煤層氣治理工程投資47億元,實施煤層氣利用工程項目32項,累計完成投資17億元,新增煤層氣發電裝機容量115MW。熱電冷聯供系統4套,製冷量35MW。煤層氣燃氣居民用戶達到16.8萬戶。新項目建成投產後,將創造直接經濟效益5.7億元左右,節約標煤24.3萬噸,減排二氧化碳374萬噸。
三、煤層氣抽采利用重點任務
(一)加大規劃項目落實力度。《安徽省“十一五”煤礦瓦斯抽采利用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省經委等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狠抓規劃項目的落實。
(二)全面推廣套用煤層氣抽采技術。推廣開採煤層頂(底)板抽採煤層氣和工作面採空區煤層氣抽采技術、頂板岩石定向水平長鑽孔鄰近層煤層氣抽采技術;開展高瓦斯鬆軟煤層順層鑽孔施工工藝研究,試驗無保護強突出煤層實施順層鑽孔、底(頂)板穿層鑽孔等區域性消突技術;進行潘謝、宿南和南坪煤層氣地面壓裂井開採技術的開發研究,實施地面壓裂、采動和採空區“一井三用”抽採煤層氣技術。
(三)加快發展煤層氣發電。建立永久地面抽采系統的礦井,要配套建設煤層氣綜合利用項目;推進熱害嚴重的礦井煤層氣發電站的熱電冷聯供系統建設;裝備移動式煤層氣發電機組,用於獨立的地面煤層氣抽采發電。
(四)完善城鎮區域供氣管網。建設連線潘謝礦區管網、淮北礦區內部輸配管網,完善淮南、淮北等市區煤層氣供氣管網,實現市區內各調壓站區域的低壓管末端相聯互補供氣,並力爭與國家“西氣東輸”工程併網。
(五)實施一批煤層氣綜合治理與利用示範項目。結合兩淮礦區煤層賦存特點,選擇多煤層、突出危險性比較嚴重的礦井,建設安全高效開採示範工程;依託CDM(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獲得國際先進技術、設備和資金支持,增加清潔能源供應;啟動以甲烷為主要原料的化工項目;規劃和引進一批礦井通風、煤層氣抽采、監測監控、防滅火、綜合防塵、煤層氣利用等裝備製造項目。
(六)開發煤層氣利用新技術。開展煤層氣提純、煤層氣濃縮與液化、風排煤層氣發電、鍋爐改造、汽車燃料、化工原料等套用技術的研究,為煤層氣抽采利用提供技術保障,重點開展風排煤層氣分解——尾氣熱交換鍋爐和風排煤層氣發電套用技術研究。
四、煤層氣抽采利用的政策與措施
(一)建立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煤層氣開發利用的機制。
建立煤層氣開發利用利益協調機制,調動各方的積極性。吸收各類投資者參與煤層氣開發利用,最大限度地調動各方面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推動煤層氣產業發展。適當引入競爭機制,鼓勵外商投資煤層氣資源的風險勘探、煤層氣技術合作及基礎設施建設。建立以煤礦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適合我省煤層氣勘探開發和抽采利用的技術保障體系。
(二)加大煤層氣抽采利用工作力度。
嚴格執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建立煤層氣抽采系統,實施煤層氣抽采。加大抽采利用量,具備煤層氣利用條件的生產礦井,“十一五”末要全部實現煤層氣綜合利用,否則,停產整頓;新建和改擴建高瓦斯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做到煤層氣抽采利用與項目建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否則,不予立項、不準投產。
(三)落實煤層氣產業發展鼓勵和扶持政策。
煤層氣抽采利用項目,包括井下抽采系統項目,地面鑽探、泵站項目,輸配氣管網項目,煤層氣壓縮、提純、存儲和銷售站點項目,利用煤層氣發電、供民用燃燒及生產化工產品項目等,經省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會同省政府資源綜合利用主管部門認定後,可享受有關鼓勵和扶持政策:
1.煤層氣抽采利用項目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優先安排。
2.對地面直接從事煤層氣勘查開採的企業,2020年前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減免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
3.對地面抽採煤層氣暫不徵收資源稅;對煤層氣勘探開發作業和開採利用的設備、儀器、零附屬檔案、專用工具及監測監控設備,免徵進口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2020年前,對煤層氣抽采企業的一般納稅人抽採煤層氣實行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
4.煤炭開採企業綜合利用本企業在開採過程中產生的煤層氣做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5年。
5.對投資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煤炭開採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研究開發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基礎上,再按當年實際發生額的50%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
6.對獨立核算的煤層氣抽采企業購進的抽采泵、鑽機、監測裝置、發電機組等專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
7.煤層氣開發利用補貼,按照《財政部關於煤層氣(瓦斯)開發利用補貼的實施意見》(財建〔2007〕114號)規定,中央財政按0.2元/立方米煤層氣(折純)標準對煤層氣開採企業進行補貼。
8.煤礦企業利用煤層氣發電,企業可以自發自用;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6〕47號)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利用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工作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2007〕721號)要求的煤層氣發電企業,多餘電量需要上網的,由電網企業優先安排上網銷售,煤層氣電廠不參與市場競價,不承擔電網調峰任務;上網電價執行安徽省2005年脫硫機組標桿電價加補貼電價(0.25元/度);發電機組併網要符合併網的技術要求和電網安全運行的有關標準。
9.未進入城市公共配氣管網的民用煤層氣銷售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進入城市公共配氣管網並納入政府管理範圍內的民用煤層氣銷售價格,按照與天然氣等可替代燃料保持等熱值合理比價關係的原則確定。
10.對使用或銷售煤層氣的企業和用戶提供貸款支持。
11.省政府建立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煤層氣抽采利用重點工程項目的貼息、重大科研攻關項目的補助及獎勵。
國家新的相關政策公布後,按新政策執行。市、縣政府可根據當地煤層氣開發利用情況,積極研究支持煤層氣開發利用的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