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就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意見答問

能源局就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意見答問是在2013.09由7060356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7060356
  • 類別:答問
  • 發布日期:2013.09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能源局就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意見答問
為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加快煤層氣產業發展,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3〕93號,以下簡稱《意見》)。為詳細了解《意見》出台的背景、意義和主要內容等,記者採訪了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
問:煤層氣(煤礦瓦斯)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大威脅,同時也是優質清潔能源,社會各屆一直非常關注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工作,請問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現狀如何?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2005年,國務院第81次常務會議決定成立了以國家發展改革委為組長單位的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國務院辦公廳先後印發了《關於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6〕47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1〕26號),出台了相關扶持政策,加大了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力度。
八年來,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決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科技攻關,全面推進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取得顯著成效。2012年,全國發生煤礦瓦斯事故72起、死亡350人,比2005年分別下降83%、84%;煤礦瓦斯抽采量114億立方米、利用量38億立方米,比2005年分別增長4倍和5倍;地面煤層氣開發從零起步,累計施工煤層氣井13000餘口,形成產能70億立方米/年,2012年產量27億立方米,利用量20億立方米。
問:請問《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答: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是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的治本之策,是增加清潔能源供應的有效途徑,是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舉措。雖然我國煤礦瓦斯治理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企業抽采利用瓦斯內在動力不足,煤礦瓦斯綜合利用率偏低、地面煤層氣開發緩慢,一些制約煤礦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的突出問題亟待解決。一是隨著煤礦開採深度增加,井下地質條件日趨複雜,瓦斯防治成本持續上升,治理難度越來越大。二是隨著物價上漲及生產材料、人工等費用快速增長,現有扶持政策激勵效應日益降低,煤層氣產銷價格倒掛現象突出,即使享受財政補貼,煤層氣企業仍無法盈利。三是煤炭和煤層氣協調開發機制不健全,礦業權交叉重疊問題在一些地區依然存在。一些煤層氣勘探開發項目與煤炭開採缺乏溝通協調,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四是低階煤、深部煤層氣勘探開發技術尚未取得實質性突破,難以滿足大規模開發需要。
今年以來,吉林、貴州等省相繼發生多起重特大瓦斯事故,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瓦斯防治形勢非常嚴峻。國務院第11次常務會議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均要求落實瓦斯治本攻堅措施,強化瓦斯防治政策扶持,加快煤層氣產業發展。制定並印發《意見》,進一步完善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的相關政策措施,對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水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改善大氣環境,治理京津冀霧霾天氣,實現2020年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問:《意見》出台了哪些新的扶持政策,支持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
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是《意見》的核心內容。
一是加大中央財政支持力度。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煤炭淘汰落後產能中央財政獎勵資金重點支持關閉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小煤礦。煤礦保護層開採配套工程、井下瓦斯抽采工程納入煤礦安全改造投資支持範圍,輸配管網及利用設施、煤層氣開發利用示範項目納入煤炭產業升級改造投資支持範圍,治理利用技術裝備研發納入能源自主創新和能源裝備投資支持範圍。
二是強化稅費扶持政策。逐步擴大煤礦企業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範圍,研究制定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財政補貼符合規定的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徵稅收入處理,修改完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
三是完善煤層氣定價機制和發電上網政策。放開煤層氣(煤礦瓦斯)出廠價格,簡化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併網項目各項手續。煤礦企業利用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優先自發自用,富裕電量需要上網的,由電網企業全部收購,適時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水平。
問:《意見》對完善煤層氣開發體制機制有哪些方面要求?
答:我國煤層氣產業還處在起步階段,相關體制機制尚不健全,《意見》要求從四個方面建立健全煤層氣開發利用管理體制機制。
一是建立煤炭、煤層氣協調開發機制,統籌煤炭和煤層氣勘查開採布局和時序,合理確定煤層氣勘查開採區塊,妥善解決礦業權重疊問題。
二是建立煤層氣勘查開採約束機制,研究提高煤層氣最低勘查投入標準,對長期勘查投入不足、勘查結束不及時開發的企業,核減其礦業權面積;對具備開發條件的區塊,限期完成產能建設;對不按契約實施勘查開發的對外合作項目,依法終止契約。
三是建立煤層氣規模化開發機制,統籌規劃建設煤層氣規模化開發區塊輸氣管網等基礎設施,支持大型煤礦區瓦斯輸配系統區域聯網,推進中小煤礦聯合建設瓦斯集輸管網,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規模化開發水平。
四是完善煤層氣礦業權配置機制,增設一批煤層氣礦業權,通過招投標等競爭方式,優先配置給有開發實力的煤層氣和煤炭企業。
問:《意見》對加強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組織協調工作提出了哪些具體措施?
答:《意見》重點從強化體系建設、嚴格目標考核和加強政策落實等三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一是要求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產煤省(區、市)要健全煤礦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領導小組,明確辦公室依託單位,落實專職人員和專門經費,強化煤礦瓦斯防治綜合協調和組織推動。二是嚴格目標考核。各重點產煤省(區、市)人民政府要通過簽訂目標責任書等有效方式,把年度瓦斯事故及死亡人數控制目標、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目標落實到相關市、縣人民政府和煤炭、煤層氣企業,並嚴格績效考核。三是加強督促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圍繞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重點任務,明確工作責任,抓緊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區要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鼓勵和支持政策,指導幫助企業把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問:請問對貫徹落實《意見》將採取哪些具體的措施?
答:《意見》是指導今後一個時期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的綱領性檔案,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將採取以下三個方面措施,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
一是強化學習宣傳。要把貫徹落實《意見》與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結合起來,把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作為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和煤炭工業發展方式轉變的一項重要工作,通過各種媒體和宣傳形式,廣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對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的重視,宣傳《意見》出台的重要意義,解讀檔案具體條文,讓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及煤礦、煤層氣企業充分認識和全面掌握檔案內涵。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將對《意見》逐條梳理,根據成員單位職責,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逐條抓好落實。對《意見》中明確提出的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中央財政補貼標準、擴大中央財政建設投資支持範圍、擴大煤礦企業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範圍、研究制定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增值稅優惠政策、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上網標桿電價等政策,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加快推動落實。
三是加強督促指導。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組織1-2次專項檢查,及時協調貫徹落實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督促各產煤省(區、市)政府按照《意見》要求,發揮煤礦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作用,指導煤礦和煤層氣企業抓好《意見》貫徹落實,並及時將貫徹落實情況反饋到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來源:能源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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