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體系的實施意見

安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體系的實施意見由安寧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體系的實施意見
  • 地區:安寧市
  • 類型:實施意見
  • 實施時間:2013年6月1日~10月31日
導語,檔案內容,

導語

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辦局、管委會:
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雲南省安全生產條例》,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抓好基層基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全覆蓋、無縫隙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可靠的運行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監管的格線化,依照昆明市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體系,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檔案內容

一、基本內涵及指導思想
我市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是指以街道(園區)為基本單位,劃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生產責任區塊,在責任區塊內定人、定崗、定責,有關部門全力配合的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模式。格線化監管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著力深化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實現全覆蓋、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監管格線,寓安全監管於服務之中,全力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將我市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按照行業與屬地劃分,形成格線化監管模式,通過對每一個格線內的責任單位與責任人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定考核獎懲,細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監管無縫隙、全覆蓋,形成安全監管工作的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2013年底前,全市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企業必須全部建立格線化監管模式並確保有效運行,推動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邁上新台階。
三、安全生產管理格線劃分和內容
實施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模式,即:各責任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範圍,將安全責任作內部分解,並按一定地域劃分若干個安全監管責任區,落實責任人,明確工作職責,全面負責責任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從而建立“橫到邊、縱到底”的高密度、格線化安全生產監管和責任體系。
按照這一監管模式,我市格線共分四級:
“一級格線”:市政府、市安委會、市級部門為一級格線(中心格線)。
“二級格線”:各街道辦事處和園區為二級格線(基本格線)。
“三級格線”:村(居)委會為三級格線(微格線)。
“四級格線”:全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為四級格線(終端格線),各企業應細分格線到車間(科室)、班組、工段,參照本辦法制定對下屬格線的監督管理辦法。
(一)一級格線工作任務和內容
1. 市政府。市政府作為一級格線,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全市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實施工作。市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各分管副市長按照市政府職責分工和“一崗雙責”要求,切實承擔並落實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督促分管部門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職責。負責建立健全監督管理體系,主要內容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體系和執法監察體系,落實人員、經費、裝備,確保與工作任務相適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控制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發展指標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考核獎懲體系,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範圍,實行“一票否決”(見附屬檔案1)。
2. 市安委會。作為安全生產監管一級格線的具體工作機構,負責制定市級安全生產格線化管理工作方案,劃分和建立安全監管下級格線,明確每個下級格線的責任主體和直接責任人;繪製全市“一級格線監管圖”,明確每個格線的責任人、責任部門、重要環節等;監督、指導各行業管理部門、各街道實施格線化管理,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對全市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檢查督導和考核考評;監督、指導、協調各街道、市級部門制定綜合監管計畫,確保日常監管到位;市安委會辦公室具體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見附屬檔案2)。
3. 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1)按照本行業、本系統安全監管職責、範圍(含直接監管的公共場所)和工作實際,制定本部門《格線化安全管理方案》,以街道為基本單位劃分和建立安全監管格線,各行業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行業、本系統格線化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見附屬檔案3)。
(2)各部門按職責分工,每個監管格線明確1名分管領導和2名安全監管責任人,負責監管格線內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通過執法檢查、專項治理、隱患排查、宣傳教育等措施,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3)組織開展監管格線內生產經營單位摸底統計,建立生產經營單位統計台賬,摸清底數,全面掌握分管範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
(4)明確各監管格線內重點監管單位,制定重點監管單位名單,建立重點監管單位檔案,每季度組織開展1次對重點監管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每半年組織開展1次監管格線內除重點監管單位外其餘單位的安全生產巡查。
(5)建立本部門(領域)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監管檔案,並按規定落實監管措施。
(6)明確一名人員為格線信息聯絡員,負責本單位格線化監管相關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按期對採集的企業信息進行更。
(二)二級格線工作任務和內容
街道辦事處:各街道辦事處把責任具體細化到各內設機構,落實到每一個工作崗位,形成一個完整的責任鏈條,切實履行好屬地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1. 制定轄區《格線化安全管理方案》,以行政村(居委會)為基本單位劃分安全生產格線,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區。
2. 每個責任區明確1名分管領導和各村(居)委會包村站所長、安全檢查員,負責監管格線內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通過執法檢查、專項治理、隱患排查、宣傳教育等措施,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3. 組織開展監管格線內生產經營單位摸底統計,編制《轄區企業分布圖》,全面掌握分管範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轄區企業分布圖》要劃分各安全管理責任區,標明每個責任區的企業、主要道路、建築、場所、地理特徵等相關內容,所管轄的重點監管單位必須標記明顯符號。
4. 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客貨運輸、冶金、機械製造、火災消防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建立轄區重點監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管檔案。
5. 每周組織開展1次重點監管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每月開展1次除重點監管單位外其餘單位的安全生產巡查。
6. 推進街道安監站“六個一”建設,即明確一個辦公場所,配備一套辦公系統,編制一張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網路圖,制定一張轄區企業分布圖,建立一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一套安全生產台帳。
7. 督促轄區內村居(社區)建立健全村級監管格線,制定《街道安全管理格線結構圖》(見附屬檔案4),並建立各村(居)委會《安全管理格線責任人備案登記表》台賬(見附屬檔案7)。
(三)三級格線工作任務和內容
村(居)委會:
1. 各村(居)委會在所屬街道指導下開展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工作,積極配合村(站)所長和安全檢查員對管轄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向街道辦事處或其它相關部門報告。(見附屬檔案5)。
2. 各村(居)委會人員中至少要確定一人為安全協管員,具體負責格線化管理、安全隱患排查和本級格線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各村(居)委會主要負責人為本區域格線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督促落實行政村幹部和各村民小組安全職責。
3. 發生安全事故時,立即報告所屬街道及格線責任人,並協助做好事故現場處理和善後工作。
4. 繪製本區域“四級格線監管圖”,標明責任區內監管對象的名稱、位置、負責人、重點隱患單位等。
(四)四級格線工作任務和內容
全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各生產經營單位作為格線化管理的終端節點,要參照本標準制定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建立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管理體系和覆蓋各層面、各崗位的安全管理格線完善內部管理格線。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責,對各工作環節進行全程安全監控,企業法人對責任區負直接責任(見附屬檔案6)。
1. 建立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單位、車間、班組、崗位、員工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確定下屬各層級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實現安全生產分層分級管理、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2. 嚴格制度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消防管理、安全用電、廠區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險場所、特種設備、危險(動火)作業、安全投入、勞動保護、職業衛生、安全培訓教育、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安全值班、安全獎懲、特種作業安全、設施“三同時”等各項安全管理內部體系;嚴格現場管理、規範工藝流程,嚴格操作規程,制止“三違”行為,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保證設施、設備處於安全狀態;積極排查安全隱患,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強化應急管理,隨時處於備戰狀態,迅速消除事故災難後果。
3. 認真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單位內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重點監管區域、重點監控設備、危險工藝,每天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每月組織開展1次生產經營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巡查;每季度、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4. 嚴格落實宣傳教育主體責任,結合廠、車間、班組工作實際,每天組織開展1次班前培訓,每月組織開展1次安全生產考核,每半年組織開展1次全員參與的安全生產宣傳活動,每年組織開展1次“三崗人員”複審培訓。
5. 落實《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安全責任,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按照規定及時上報,並按規定協助做好事故現場處理和善後工作。
四、實施格線化監管的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3年5月)
各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統一思想認識,合理劃分格線。
(二)格線化監管實施階段(2013年6月1日~10月31日)
各街道、各部門對職責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和場所的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突出問題和監管薄弱環節等進行排查登記,建立完善檢查統計台帳和檔案。確定格線劃分,明確責任架構圖和工作職責。
各街道、市級部門於2013年7月20日前將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監管責任分工圖、格線化實施方案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
結合年度督查考核工作,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對各街道、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建設工作進行驗收,重點檢查格線劃分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摸底統計情況、監管責任分工情況、重點監管單位登記建檔情況、安全生產檢查和巡查記錄。
五、責任追究制度
(一)通報批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1.格線安全管理責任劃分不細,留有安全管理死角、盲點或出現安全管理空白區域的;2.責任區監管直接責任人、聯繫領導工作不落實的;3.責任區域或管理內容發生變化,不及時調整安全管理相關事項,不上報備案的;4.在督查過程中,發現報送的安全基本情況、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與事實不相符的;5.對各專項整治牽頭部門要求給予協助而推諉或不予協助的;6.對本意見規定的工作職責、內容、要求落實不到位的。
(二)責任追究。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實施責任倒查和追究。對因未履行監管職責造成安全生產事故,追究各級格線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格線化管理,是進一步落實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網路的重要舉措,對切實抓好基層的安全管理工作,推動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有著重要的意義。各街道、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緊密配合,狠抓落實。要通過安全格線化監管工作的落實,使部門、企業安全意識得到明顯增強,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安全事故隱患明顯減少,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
(二)嚴格考核,確保實效。市政府將安全格線化管理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並將適時組織安全格線化管理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各單位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將進行通報批評。對有關工作人員未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街道、各部門要通過各種途徑教育引導本單位、本行業(領域)工作人員,深刻認識開展安全格線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安全生產格線化管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同時,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全社會安全意識,尤其是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意識,為落實格線化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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