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莆田市城廂區建立格線化環保監管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莆田市城廂區建立格線化環保監管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是2015年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一份檔案。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區直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莆田市城廂區建立格線化環保監管體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貫徹實施。
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9日
莆田市城廂區建立格線化環保監管體系實施方案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鄉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閩委辦發〔2014〕46號,以下簡稱“《兩辦意見》”)和省環保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建立格線化環保監管體系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閩環保辦〔2015〕17號)、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莆田市建立格線化環保監管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莆政辦〔2015〕118號)及《城廂區綜治委關於深入推進城鄉社區格線化管理服務體系建設的方案》(莆城委發〔2015〕5號)等檔案要求,為進一步強化我區環保監管執法責任,全面提升環保監管水平,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區、各鎮(街道、工業園區)為環保監管責任主體,整合轄區內負有環保監管職責的各部門監管力量及其相應的環境管理資源,按照《兩辦意見》劃分建立的城鄉社區格線為細胞單元,以及《城廂區綜治委關於深入推進城鄉社區格線化管理服務體系建設的方案》(莆城委發〔2015〕5號)檔案精神,依託區城鄉社區格線化管理服務體系,把格線化環保監管體系納入區城鄉社區格線化管理服務體系融為一體一併運行,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格線化環保監管體系,形成“各級政府組織實施、環保部門統一協調、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環保監管格局。2016年起全面實施格線化環保監管,實施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格線化環境監管體系。通過監管體系的建立和實施,推動環境監管關口,觸角向下延伸,實現對各自環境監管區域和內容的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管理;不留死角、不存盲區,及時發現並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民生環境的突出問題。
二、格線劃分及職責
為更好推進全區格線化環保監管工作,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莆田市城廂區格線化環保監管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成員,負責統一協調領導全區格線化環保管理服務工作,具體組織劃分格線,指導和督查鎮(街道)、園區管委會落實格線化管理措施,全面構建格線化環保監管體系。
(一)二級格線
以城廂區行政區域為二級格線區域,責任主體為城廂區人民政府。工作職責:
1.負責指導監督三、四級格線的建立及運行和責任人的履職情況,認真調查處理上級格線交辦的環境污染案件,及時傳達落實重點工作任務和要求,建立環保格線管理監管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本級格線監管職責,及時填報格線化環保監管相關信息。
2.承擔本轄區日常環保監管執法任務,依法查處轄區內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妥善處理環境信訪投訴、環境污染糾紛案件,排查工礦企業、飲用水源地等環境安全隱患,按要求公開污染源相關信息及環境違法案件查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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