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國家標準制修訂統籌協調工作細則》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標準化戰略重要論述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以及《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有關要求,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國家標準制修訂的統籌協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工作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全生產國家標準制修訂統籌協調工作細則
- 頒布時間:2023年3月21日
- 發布單位: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
《安全生產國家標準制修訂統籌協調工作細則》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標準化戰略重要論述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以及《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有關要求,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國家標準制修訂的統籌協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工作細則。
《安全生產國家標準制修訂統籌協調工作細則》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標準化戰略重要論述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以及《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有關要求,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國家標準制修訂的統籌...
第一條 為規範工業和通信業安全生產領域行業標準的制定(含修訂,以下同)程式和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業標準制定管理暫行辦法》(工信廳科[2009]87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標準制修訂工作補充規定》(工...
.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第七條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第八條 本生產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
第五條 國家局對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鼓勵有關政府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行業協會、科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學校等單位和個人依法從事安全生產標準工作。第二章 安全生產標準的計畫 第六條 ...
安全生產是安全與生產的統一,其宗旨是安全促進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勞動條件,可以調動職工的生產積極性;減少職工傷亡,可以減少勞動力的損失;減少財產損失,可以增加企業效益,無疑會促進生產的發展;而生產必須安全,則...
嚴格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時修訂公布淘汰落後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修訂並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結合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條件的產能,有效防控風險。
第二章 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第六條 中央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省發展改革、科技、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商務、衛生健康、國資等其他行業、領域的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履行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財政、司法...
力求通過努力,實現企業安全管理標準化、作業現場標準化和操作過程標準化,2015年底前所有工貿行業企業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得到明顯強化。2014年6月3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四)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機構建設,支持人大、政協監督安全生產工作,統籌協調各方面重視支持安全生產工作;(五)推動將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安監總辦〔2014〕49號 檔案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安監總辦〔2014〕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面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
(一)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籌、指導、協調全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承擔以下工作內容:1.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和國家、省有關規定,制定全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相關規章制度。2.開展...
(二)統籌協調、部署指導、督察考核安全生產工作;(三)研究確定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四)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巡查、約談、掛牌督辦等制度;(五)完成上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
試行)的通知》(安監總辦〔2014〕49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GB/T 33000-2016)適用於工礦商貿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有關行業制修訂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評定標準,以及對標準化工作的諮詢、服務、評審、科研、管理和規劃等。其他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等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部機關各司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部所屬事業單位,部管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有關社會組織:《應急管理標準化工作...
第四章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維護城市安全運行,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首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個人,或者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定、約定安全...
自治區建立區域、兵地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實行兵地統一安全生產政策、標準。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含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
第五章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