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尋租

學術尋租是指在某一行業領域的權威人士以自己的學術為籌碼,謀求獲取自身經濟利益的一種非生產性活動。它把學術商品化,去參與商品交換市場競爭,謀取金錢和物質利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術尋租 
  • 類型:經濟術語
模式
在當前,學術尋租主要以兩種模式表現出來:一是追求直接的非原創的學術成果、追求學術功利,可稱之為一般學術尋租;二是追求直接的經濟利益,追求經濟功利,可稱之為轉向學術尋租。在一般學術尋租中,以剽竊他人學術成果、捏造實驗數據等為常見。在學人聚集的單位,評定職稱等學人追求的目標多以學術成果為標準。職稱的數量是有限的,是一種稀缺資源,對這種稀缺資源的占有便成為學人共同追求的目標。此時,作為達到這一目標的重要條件的學術成果,便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其本真的性質,成為一部分學人用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純粹的工具;這樣的“學術活動”也與任何科學研究無關,而演變成競相利用信息的不完善以抄襲等手段來“製造”所謂的“學術成果”的“拼裝廠”。為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或者為了使自己獲得與“拼裝廠”同樣的競爭優勢,每一個學人便都面臨尋租與否的選擇。不尋租便意味著更多的人力、物力成本的耗費,而且不一定就能獲得預期的成果而在競爭中勝出,這樣的選擇顯然機會成本過高,博弈的結果往往是選擇尋租。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尋租,便造成了一種“不抄白不抄”的氛圍。於是,在學術研究中便出現了片面追求量而忽視質的現象,導致學術水準下滑、教育質量滑坡、學術泡沫大量湧現。
轉向學術尋租其實可視為學人出於個人經濟利益的尋租活動,例如捉刀代筆行為。不過,這與古時學人寫作假託名人發表有所不同。古時由於教育權掌握在統治階級手中,知識分子假託名人發表作品,是為了讓自己的學術成果能被社會接受,繼而流傳下去。現今的捉刀代筆者雖也以他人名義而為,但目的卻是直指經濟利益,其根源在於社會的激勵機制。例如,機關與企事業單位在選拔幹部時,不是通過科學的選拔程式和方法全面考察其綜合水平,而是簡單地以某種特定條件為標準,這就使那些靠自己的力量難以速成達到標準,而對仕途及“錢”途又難以割捨的人,只有選擇請學人作“槍手”代勞的方法。這在客觀上使學術尋租成為可能,而直接的經濟利益,又從主觀上成就了學人的尋租行為。近年來各類外語考試的參考人員大增而代考者也大增,以及一些學者寫了文章卻署上領導的名字發表的現象,似可說明這個問題。
考察這兩種學術尋租,我們不難發現名譽在其中所起的獨特作用。在一般學術尋租中,名譽因素往往超越物質因素而成為主導因素。這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在尋租成本中名譽居於核心地位,學人在決定是否尋租時,物質性的成本往往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計,名譽幾乎成為唯一考慮的因素,即擔心是否會敗露。二是在尋租收益中名譽居於主導地位,經濟利益退居其後。即希望尋租的結果能被社會接受,以此奠定或提高尋租者的學術地位。可以發現,這與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是一致的。在正常情況下,學人往往比一般社會成員擁有更多的意識形態資本,因而對現有的名譽資本看得越重,對更多名譽資本占有的欲望便越強烈。在轉向學術尋租中,對學人而言,物質成本同樣小到可以忽略不計,而精神成本主要表現為時間和精力的付出。由於缺乏個人學術成果及地位等作為目標結果的直接刺激,因而,學人不會像追求高水平成果那樣付出足夠的精力,加之名譽成本急劇下降,甚至無須擔心尋租敗露,因而精神成本同樣很小。從尋求的租金來看,轉向學術尋租不可能滿足學人對於學術成果及學術名譽的追求,在尋租敗露的風險由他人承擔的前提下,以經濟利益為取向的轉向學術尋租就成為學人的“玩票”遊戲。在這裡,學人的名譽成本及風險被委託人的名譽成本及風險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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