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電子註冊制度

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學歷層次、學習形式、入學時間、畢業時間、身份證件、畢業照、畢結業結論,證書編號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歷電子註冊制度
  • 時間:2001年
  • 發布:教育部
  • 屬性:制度
基本信息,發展,

基本信息

2001年教育部發布《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管理暫行規定》(教學[2001]4號):2001年起國家對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實行電子註冊制度,未經註冊的學歷證書,國家不予承認;同時教育部委託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審核備案的技術性、事務性和網上查詢、認證服務工作。

發展

2002年教育部實施了1991年至2000年全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信息的回登工作。
2005年教育部發布公告(教學[2004]25號):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唯一網站。
2005年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學校應當執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管理制度。
2007年教育部再次發布公告(教學[2007]5號):教育部僅授權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網上發布學歷信息和學歷認證服務工作。
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的範圍包括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普通本專科生、成人本專科生、自學考試和學歷文憑考試、網路教育等國家承認其學歷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截至2011年12月,全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資料庫已註冊1991以來的學歷證書9370多萬份,並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對外提供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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