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證編號

畢業證編號

從2001年起,我國開始對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實行電子註冊制度。畢業證編號也叫電子註冊號,一般來說,只要在網上能通過姓名、畢業證編號查到畢業證信息,就能證明存在其學歷。不同的高校對於該畢業證書編號的稱謂不同,有的叫做學校編號、學歷證書編號、學歷證編號、畢業證書號碼、畢業證號碼等等,只要是2001年以後畢業的,都可以在畢業證書上找到一個17位或者18位的數字,這個數字就是證書編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畢業證編號
  • 外文名:Graduation card number
  • 出現時間:2001年
  • 別稱:電子註冊號
畢業證查詢,編號規則,

畢業證查詢

通過國家教育部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查詢,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包括研究生、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及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等。其中,研究生、普通本專科的學歷證書已實現線上即時電子註冊。本人進行實名註冊後,登錄學信檔案,即可免費查詢本人學歷(範圍為1991年以來的學歷)。零散查詢,通過學信網學歷查詢欄目查詢學歷(範圍為2001年以來的學歷,不含1991-2000年的學歷)。 單位會員查詢,登錄“學信就業”平台 ,進行“單位註冊”,充值後即可查詢學歷(範圍為1991年以來的學歷,可多條查詢)。

編號規則

畢(結)業證書編號即為註冊號,使用阿拉伯數字,統一規範為18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畢(結)業證書註冊號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按以下順序編排:前5位為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國標代碼;第6位為辦學類型代碼;第7至10位為年份;第11至1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第13位至17位為學校對畢(結)業證書編排的序號。2002年學歷證書編號擴充至18位(但當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註冊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按以下順序編排:第1位為辦學類型代碼;第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第3、4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標代碼;第5、6位為地(市)國標代碼;第7、8位為縣(區)國標代碼;第9、10位為年度代碼;第11位為上、下半年考試考次代碼;第12至16位為准考證序號代碼;第17位為校驗代碼。
(三)辦學類型代碼: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6;網路教育為7。
(四)培養層次代碼:博士研究生01;碩士研究生02;第二學士學位04;本科05;專科(含高職)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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