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研究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市級機構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市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下簡稱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四)審核報批市級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五)參與研究縣(市、區)改革方案,統籌機構設定,配置編制資源。
(六)指導市級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資源最佳化工作,對市級單位編制資源使用效率情況開展績效評估。
(七)按規定程式審核報批全市機構設定與調整。
(八)審核報批全市公務員“四級聯考”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用編計畫。負責市級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用編核准工作。
(九)負責推進權責清單工作。
(十)負責全市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實名制管理和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和機構編制信息化工作。
(十一)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機構改革實施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監督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網上名稱規範使用。
(十二)承擔市級登記管理範圍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做好機關黨務、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統計等工作。
(二)法規和調研科。圍繞重點工作開展全局性、長遠性問題研究和專題調研。起草綜合性文稿,審核把關重要文稿。做好全市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相關工作,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規範性檔案。牽頭組織和督查考核全市機構編制系統信息宣傳工作。做好權責清單工作。
(三)行政編制科。擬訂全市黨政群機關機構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報批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和行政機構設定、調整。審核報批市級黨政群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擬訂市級機關行政編制調整最佳化方案。審核報批全市公務員“四級聯考”用編計畫。做好市級黨政群機關用編核准工作。指導市級黨政群機關編制資源最佳化管理工作。
(四)事業編制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擬訂全市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指導實施。審核報批市級事業單位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審核、報批縣(市、區)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和事業單位設定和調整。擬訂市級事業編制調整最佳化方案。審核報批全市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用編計畫。做好市級事業單位用編核准工作。依法對市級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監督管理,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做好市級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檔案管理工作。做好市級黨政群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發證工作。指導市級事業單位編制資源最佳化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科(市委編委督查室)。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機構編制方針政策和規定情況。監督檢查省委和市委有關機構編制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上級批准的重大改革方案實施情況,機構限額、編制種類和總額、領導職數配備的執行情況,編制總量控制及財政供養係數控制目標執行情況,控編減編及消化超編人員情況。監督檢查全市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資源使用效率,開展績效評估。監督檢查全市編辦系統自身建設情況。配合相關部門嚴格控制編外聘用人員,建立完善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管理相互配套的協調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做好信訪工作,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檢舉、控告和投訴,提出處理意見。做好機構編制綜合業務管理平台信息採集、錄入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做好市級機構編制信息化建設和入口網站建設、技術維護工作。受上級機構編制部門委託,做好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中文域名”註冊管理和規範使用相關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構編制
行政編制2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離退休幹部科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