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四世於1589年登基後,他的表弟孔代親王亨利(1588-1646)在1601年之前一直是王位假定繼承人。儘管亨利自己的後嗣後來取得了法國王太子的優先權,1589至1709年間,孔代親王還是非常巧合的保有王室首席親王(premier prince du sang royal)的稱號,並享有相應的收入,優先權和儀式特權(如在宮廷中只有他們可以使用親王殿下(Monsieur le prince)的稱號)。
但是王室首席親王的位置於1710年轉到奧爾良公爵手中,所以第七代親王路易三世(1668-1710)停止使用該稱號,而更傾向於波旁公爵的世系頭銜——畢竟他還可以因此被稱作“公爵爵爺”(Monsieur le Duc)。後來的繼承人也更喜歡公爵頭銜。
亨利一世·德·波旁(Henri I de Bourbon, Prince de Condé,1552年—1588年),繼其父第一孔代親王領導胡格諾派。1570年《聖日耳曼和約》簽訂後隱退到貝阿恩,1572年聖巴托羅繆之夜大屠殺時和表親納瓦拉的亨利一起不得不偽稱信奉天主教。他雖然名義上是皮卡迪總督,但一直被監視。1574年逃亡阿爾薩斯。開始為胡格諾派招募軍隊,在以後的內戰中,他使納瓦拉的亨利十分受窘,1580年他到國外求援無效,1585年在法國西部作戰也遭失敗,1587年10月在庫拉特戰役中受傷,不久死去。
三世
亨利二世·德·波旁(Henry II of Bourbon,1588年9月1日—1646年12月26日),第二孔代親王之子,在父親死後出生,生母被指責為謀殺親夫,因此對他的生父的身份也產生懷疑,不過亨利四世還是承認他為堂弟及假定繼承人,直到路易十三誕生為止。由母親撫育成天主教徒。1609年與夏洛特·德·蒙莫朗西(Charlotte of Montmorency)結婚,又擁有了蒙莫朗西公爵爵位,然而這位新的親王夫人早就吸引了國王亨利四世,孔代無奈那妻子送往國外,然後自己也離職出逃。以躲避國王的憤怒。
路易三世·德·波旁(Louis III of Bourbon,1668年11月10日—1710年3月4日),1709年他父親亨利三世去世後承襲爵位。但不能採用親王稱號,因孔代家族不再享有王族親王爵位,乃繼續稱為波旁公爵。在法荷戰爭中功勳卓著。他身材矮小,頭大面黃,為人狠毒,聲名狼藉。但作為軍人,作戰勇敢,尤以在施泰因科克之戰和內爾溫登戰役中名震於世。世稱公爵大人,1685年他與路易十四的私生女南特小姐結婚。
七世
路易·亨利一世·德·波旁(Louis Henri Joseph,1692年8月18日—1740年1月27日),路易三世·德·波旁之子。路易十四世死後成為波旁公爵,任大攝政王,1723年12月奧爾良公爵去世,他作為王族最年長者出任首相(1723~1726),在情婦的影響下,他任命迪維爾內為財政顧問,而迪韋爾內試圖增稅引起普遍不滿。他採取嚴厲的鎮壓措施。這使他的政權更加失去人心。為防止路易十五一旦死去而王位落入奧爾良支系的手中,他取消了路易與西班牙公主瑪麗亞娜的婚姻,理由是瑪麗亞娜年幼,無法生子。1725年,他將波蘭廢王之女瑪麗·萊辛斯卡許配給路易,此舉引起西班牙的敵意,導致西班牙和奧地利兩國結盟,1726年路易十五罷免了他,任命老師弗勒里主教為首相。
八世
路易·約瑟夫·德·波旁(Louis Joseph of Bourbon or Louis V,1736年8月9日—1818年5月13日),法國大革命期間的流亡親王,波旁公爵的獨生子,父親死(1740)後繼承親王爵位。1753年與戈德里弗里德結婚。
路易六世·亨利·約瑟夫·德·波旁(Louis Henry II of Bourbon or Louis VI,1756年4月13日—1830年8月30日),孔代親王的最末一代(1818—1830)。
1770年與奧爾良的路易-瑪麗·泰雷莎(1750~1822)結婚,1772年生下兒子當甘公爵(Louis-Antoine-Henri de Bourbon-Condé, duc d'Enghien,1772—1804),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他隨父攜子流亡。1795年到達英格蘭。為阿圖瓦伯爵(以後的查理十世)的旺代遠征做準備。1804年法國保皇黨刺殺拿破崙失敗,拿破崙命搜捕黨羽,並且派兵出境,綁架路易十六可能繼承人當甘公爵路易·安東·亨利·德·波旁-孔代,途中被處決,從而粉碎了拿破崙與波旁王族之間的一切和解希望。1814年返回法國,出任騎士團團長,百日期間試圖在安茹組織抵抗。第二次復辟前逃到西班牙。1818年其父去世,他繼承但未採用孔代稱號。1830年查理十世在七月革命被推翻後,他在宏偉的聖勒莊園臥室內懸樑自盡。關於死因,有人說是對前途絕望,也有人說是他的情婦圖謀他的財產進行的謀殺。他沒有別的兄弟或近支堂兄弟,孔代家族在1830年他死後絕嗣,產業遺贈奧爾良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