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險

婚姻保險

婚姻保險是人身保險險種之一。是瑞士一家保險公司開設的一個險種。保險費按結婚後的年限和參加人員的年收入不同而異。例如:年收入一萬美元的人在結婚後第1年交10美元的保險費。以後,在最易出現感情危機的婚後第3年起保險費增至60美元。根據統計在離婚率最高的第12至17年,保險費分別上升至80至100美元。在銀婚式時,保險期滿,可得到加倍的保險金,中途離婚,不退還所交的保險費。夫妻雙方如有一人身故,另一方可領到一定數額的撫恤保險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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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婚姻保險婚姻保險,目的是鼓勵持久婚姻。婚姻保險先“假定夫妻離異收場”,否則要倒貼給保險金,婚姻維持得越長久,便能按規定獲得越多的保險“賠償”。
中國平安、泰康人壽、安邦等保險公司都推出過概念類似的“愛情婚姻保險”,但實際上大多是一份夫妻捆綁的綜合保險計畫,保險範圍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傷殘保障等,而無法真的保障婚姻,或對離婚損失作出賠償。

特點

香港的婚姻保險最大的特點,是保障範圍相當廣泛且內容十分細緻。因天災人禍要取消婚禮,或者突然要更改結婚酒會的地點,甚至臨時取消蜜月假期,保險公司都會按規定賠償。只要事先列明,準新郎或準 新娘臨時鬧糾紛,因婚前恐懼症等原因悔婚,都可以在受保之列。
婚姻保險美國人的婚姻保險實為分產契約。美國許多保險公司明白地提醒熱戀至談婚論嫁的男女,如果不願以契約形式明確財產權責,萬一日後感情有變時,要為分家產而對簿公堂就麻煩不淺了。因此他們推出的婚姻保險更像是一份分產保證契約,即保證你離婚時可以分得保單上列明比例的家產。保單上按夫妻實際共有財產,將日後如果離婚的財產分配及贍養費的多少一一列明。
離婚時就履行分產契約,若因為保險責任內的事故不能按此約履行,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並且可以在契約中商定,搞婚外情而導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財產分配方面會有所懲罰,那些喜新棄舊者因此付出代價。由此看來,美國人的婚姻保險更主要的在於保障人們離婚的自由,即減少離婚的“分家”成本與風險,這與他們強調自由的國民意識是相適應的。保險公司除了負有保障的“本職”之外,還代替了律師的角色。

保險責任

國外婚姻險以婚姻的存續為保險標的,側重通過保險的手段保全婚姻,而國內婚姻險更關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健康生存狀況,保單規定被保險人多為妻子,投保人可為被保險人本人或被保險人的近親屬。
在保單簽訂之初,夫妻雙方約定好保單的權益劃分比例,該比例分為60%、80%、100%三個檔次,是妻子在退保、減保、部分領取時獲得的權益份額,丈夫相應獲得剩餘的部分。

優缺點

優點

婚姻保險通常情況下,如果夫妻婚後購買的保險產品,解除婚姻時,保單應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即便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妻子本人,保單也會因“夫妻共有”而面臨分割。而該險種要求只有女性才能作為被保險人,相關生存利益也全部歸屬女性。萬一婚變導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而只能歸屬女性。這一獨創正好吻合了新《婚姻法》出台後部分女性的心理預期。

缺點

中國國內保險市場,打著愛情保險的名義,兜售常規保險產品的情形比比皆是,但真正鼓勵夫妻婚姻持續的保險產品卻沒有。
甚至有可能導致只同居不婚情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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