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參與全區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協調解決全區現代化工業體系建設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
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區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編制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導向目錄,提出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措施和意見。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五)負責研究提出全區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參與擬訂全區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負責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品牌建設
(六)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全區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區行業發展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全區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全區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區食鹽專營管理工作。負責軍工單位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船舶工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協調各通信運營商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區
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全區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協調推進全區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
(八)研究提出全區網際網路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區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加快全區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全區企業信息化建設。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
(十)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工業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標準,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促進
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全區
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擬訂全區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實施經營管理人才培育計畫,抓好全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無線電管理的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我區無線電管理的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
(十四)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招才引智促進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招才引智計畫。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十五)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加快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轉變政府職能。
1.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切實增強企業和民眾獲得感。
2.加強監督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
3.提高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分析水平,加強行業發展趨勢研究,創新行業管理模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4.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需由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核准。需報省、市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審核後,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上報。需報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發展改革局會同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審核後,區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上報。
2.關於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管理。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區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區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區發展改革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負責將其與全區能源規劃相銜接。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關於信息化和電子政務工作。區大數據局負責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推動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4.關於成品油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海關、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
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區發展改革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文登分局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評條件審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區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區應急局負責成品油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相關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5.關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許可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企業新建、改擴建;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進出口以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產品質量;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單位,組織銷毀處置生產、經銷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市公安局文登分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運輸環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的購買、使用及相應儲存;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許可民用爆破企業和作業人員;監督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安全保衛、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許可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組織銷毀處置使用、運輸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偵查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未經許可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違法行為。
6.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區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組織實施定額管理,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水政策、規劃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水政策、規劃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發布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具體名錄,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政策、規劃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政策、規劃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辦法和有關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值班、督查、安全、檔案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局機關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二)政工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受理、協調和督辦。負責行政調解、矛盾糾紛排查處理等工作。調查研究信訪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疏導並做好相關人員的思想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
(四)運行監測科。負責匯總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落實國家、省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政策,省、市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措施。組織推動工業旅遊和工業文化發展,加強
工業文化遺產保護。負責培育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負責聯繫企業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產業政策科(掛綜合科牌子)。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建議。落實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牽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淘汰落後產能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
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促進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負責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稀土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研究國內外原材料產業發展情況並提出建議。組織推進相關行業結構調整和產能置換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情況,起草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組織研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負責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承擔對外新聞宣傳、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
(六)規劃與技術改造科。負責牽頭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綜合性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研究提出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編制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導向目錄,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指導中小企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組織開展中小企業創業輔導,推進創業創新基地建設。負責開展中小企業隱形冠軍培育和瞪羚、獨角獸企業認定培育工作。推進非公有制經濟服務體系建設。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推進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市場。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七)裝備產業科。負責裝備製造業、汽車工業、海洋工程裝備、船舶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航空航天、軌道交通、高端醫療、工業機器人、高檔工具機等高端裝備產業發展。推動現代海洋工程裝備、高技術船舶、海上石油裝備、核心配套設備等高端海洋裝備發展和高技術船舶研發創新平台建設,提升設計生產能力。研究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
智慧型製造裝備研發生產和推廣套用。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組織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開發創新與推廣,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和國產化。協調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工作。最佳化產業布局,推動海洋工程裝備研發製造基地建設。按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負責監督檢查全區軍品
指令性計畫的實施。編制全區國防科技工業軍轉民規劃並組織實施。掌握、分析軍工生產動態。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技術基礎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軍工企業布局調整。組織實施全區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標準,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參與協調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工作。
(八)消費品產業科。負責食品、醫藥、家電、輕工、紡織服裝、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引導行業合理布局,促進行業結構最佳化和產業升級。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電動腳踏車組織安全技術認證。負責完善食鹽定點生產、批發專營制度和專業化監管體制,建立健全食鹽儲備和應急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食鹽生產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食鹽專營工作監督檢查責任。
(九)工業網際網路科(掛無線電管理科牌子)。負責統籌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研究提出全區工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網路、平台、安全體系建設。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工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電子商務發展。加快信息技術在工業領域的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動企業上雲。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工作。擬訂全區無線電管理基礎技術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據法定許可權負責全區無線電頻率指配、無線電台(站)設定審核轉報和組織無線電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組織無線電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負責無線電管理法規宣傳工作。負責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重點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負責擬訂全區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組織協調重要軟體開發,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進全區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十)綠色發展推進科。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統籌推進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產、銷售、儲存的管理工作。承擔《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等相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抓好本質安全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化工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化工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產業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細化方向發展。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推進化工園區最佳化升級,促進產業集聚發展。
(十一)企業發展服務科(掛科技科牌子)。推進
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負責制定全區企業培訓規劃,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工程。負責推進校企合作培養人才工作。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制定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提出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擬訂新材料產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推進新材料的開發和推廣套用。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培育發展新興產業。負責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新材料產業生產套用示範平台和創新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品牌戰略,協助做好“好品山東”品牌建設。參與擬訂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行業質量工作。培植新材料產業骨幹企業,壯大產業規模。推進新材料產業集聚發展,建設特色產業基地。負責招才引智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本行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