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亨特1827年4月2日生於奇普賽德,父親是商店的掌柜,不願讓亨特作畫家。十二歲以後,就叫他在某事務所作勤雜工。然而,他的僱主看出亨特的才能,勸他作畫家,父親也終於勉強同意,就說“如果用自己作工的錢畫畫也可以”。所以亨特十六歲以後,一面畫
肖像畫自謀生活,一面開始研究繪畫,幸而找到在畫院做見習生的工作,可以比較容易地從事學習。
拉斐爾前派畫家馬道克斯·勃朗(1821~1893年)從
義大利回來後第二年,將生動而清新的
真實主義的
作品齊集一堂,舉辦展覽會。
亨特參觀了展覽會,佩服不已。不用說勃朗在這次展覽會上是展出了他那幅有名的題為《祖國啊,再見吧!》的。想要離開祖國的移民夫婦,向親愛的祖國作最後的告別,那真實的眼神、面貌,確實有一種打動人心的東西。激動的霍爾曼·亨特馬上跑到勃朗的畫室去,提出要作他的學生。
勃朗經過認真考慮之後,同意了他要求,但亨特在勃朗的畫室僅僅呆了四個月。因為亨特為了叫他體會直接地從
自然學習的方法,只讓這個青年畫靜物。亨特對此感到膩煩。年輕的
亨特比起畫冷淡的靜物來更愛好畫古代傳說或美妙的故事,因此產生一些不滿,就離開勃朗的畫室。然而這時,亨特已經牢牢掌握了這種描繪真實的精神。
人物生平
威廉·霍爾曼·亨特本來的中間名是“霍布曼”,但他非常不喜歡這個名字。在他進行婚禮時牧師竟然把他中間的名字拼錯,從那時開始他開始自稱為
霍爾曼了。在經過一番努力申請後,年輕的
亨特終於進入了
英國皇家藝術學院。不久後他便向學院造反,在1848年組織了
前拉斐爾派,和他一起的還有但丁·加百列·
羅塞蒂及約翰·艾佛雷特·
米萊斯。他們希望借著注重對
自然狀態細節的觀察,以有如
宗教般的精神對事物的真相作描繪。這種宗教般的態度深受中世紀藝術在心靈上的特質所影響,並且反對自從
文藝復興以來
拉斐爾的理性主義。替罪的羔羊
亨特的
作品最初並不成功,被許多藝術界的報刊攻擊為笨拙而難看。他早期有關現代都市和鄉村生活的作品為他取得了一些知名度,例如牧羊人和良心覺醒。不過真正使他出名的是一些有關宗教的畫作,最初是世界之光,這幅畫受到極大歡迎,還被帶至美國及其他英國殖民地巡迴展覽。在他前往
巴勒斯坦的
基督教聖地進行地形和人種的勘查後,他畫出《替罪的羔羊》,《死亡的圖像》,以及其他許多當地的風景畫。
亨特也畫了許多根基於詩詞的插畫,例如克勞地亞與《伊莎貝拉》和《夏洛特女士》所有這些畫作都非常注重於畫中的細節,運用強烈的色彩,並在畫中布置許多精心設計的象徵物。這些特色是被
約翰·拉斯金和湯瑪斯·卡萊的文章所影響的,他們主張世界本身應該被視為許多視覺的記號來解讀,而亨特覺得身為一個畫家應該有責任去顯露這些記號與事實的連結。在
拉斐爾派的成員中,亨特一生都保持了他們當初所宣揚的概念。後來他由於視力惡化而不再作畫,他最後一幅
作品《夏洛特女士》則是在別人協助下才完成的。
個人婚姻
結婚
亨特結婚了兩次。在他與模特兒安妮·米勒的婚約失敗後,他與
范妮沃結婚,以她作為伊莎貝拉的模特兒,並在她於
義大利死於分娩後替她雕刻了墳墓。他第二任妻子伊迪絲則是梵妮的妹妹,由於當時英國
法律禁止與死去妻子的
姊妹通婚,他們到了國外進行婚禮。這段婚姻造成他們與許多家人斷絕關係,包括伊迪絲和梵妮的第三個妹妹愛麗絲的丈夫—
前拉斐爾派同僚托馬斯·伍爾納。
起源
亨特作了他的自傳《
拉斐爾兄弟會》來解釋
前拉斐爾派的起源,並說明了他自身的貢獻。他許多寫作都是為了掌控有關他
作品的解釋。在1905年,
愛德華七世頒給了他英國功勞勳章。他晚年住在
泰晤士河旁的小村莊度過,直到他於1910年去世。
藝術成就
技藝
一次在窗上畫一隻蒼蠅,竟使經理誤以為真,可見其繪畫技藝之高。直到
亨特能以畫
肖像畫維持生活,父母
才不再反對他學畫。17歲時他成為
皇家美術學院旁聽生,常去國家畫廊臨摹名作。結識了
米萊斯後又師從於布朗,在布朗畫室學習了4個月。英國批評家
羅斯金於1847年提出畫家應“回到
自然中去”,這口號很受年輕畫家亨特、米萊斯和
羅賽蒂的歡迎,他們志同道合地團結在一起,並正式以“
拉斐爾前派兄弟會”的名字向學院派藝術挑戰。他們以這個名義舉辦了三次展覽後才分手。
立足
亨特也是
宗教感覺特彆強的畫家,他的作品是
拉菲爾前派畫家中宗教色彩最濃厚的,比如《世界之光》(1850-1853)(藏於
聖保羅大教堂)。畫中直接表現了
基督的思想,基督提著一盞燈,穿過黑夜的樹林,來到一座木屋的門前,抬起手敲門。
主要作品
《世界之光》
The Light of the World (1851)
亨特的代表作《世界之光》(藏
牛津基布爾學院)形象刻畫精細準確,色彩強烈而突出說教。
基督手持蠟燭現身
曙光里,敲擊一扇關閉的門,門前雜草叢生――亨特的這幅畫被複製了幾百萬封,成了
維多利亞時代人們的心靈支柱,是時代的一張聖像畫,充滿象徵、情感和
超現實主義的細節,跟
葡萄乾布丁一樣又甜蜜又沉重。
該情節取自《聖經》:看啊,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的聲音就開門,我將走進門內,我與他,他與我一同進餐。表現了非常有
宗教聖潔的美麗畫面,在畫面的左上方我們可以看到門框,門好像從來沒有打開過,已經雜草叢生長了很多植物,上面甚至有一隻蝙蝠在盤旋,門口地上滿是荊棘,
耶穌在夜晚來到門前,他是在履行著一種
預言者、牧師和王者的職責,穿著白色長袍,代表聖靈,身上披著鑲著寶石的法衣,代表聖職,頭上戴著金冠,金冠上長著荊棘,他手上的燈是整個畫面唯一的光源,當
基督走進一個人的心靈的時候他給人帶來心靈的光明,這是畫面的主要意思。兩重光明,一個是良知之光,喚起你的良知,還有安寧之光,帶來拯救靈魂的一種希望。耶穌手提著燈,就是良知的燈。所以,他專門到緊閉的,長滿雜草荊棘沖叢生的門前敲門,來喚醒人們的良知,燈上有一根鏈子拴住他的手,表示照亮了別人的燈也約束了
耶穌的手,他的存在跟這種責任有關係。基督的頭部也有一個光環,象徵靈魂獲得拯救的希望,光環發光的地方是荊棘的刺,是非常聖潔的光,這種光芒所到之處,一切都會被它淹沒。所以,這張畫光線非常奇特,這張畫本身像是燈箱一樣放光,實際上不是,畫面的效果有一種發光的效果,而且他的光有一種強烈的感染力,有一種氣氛,即使不是
基督徒,也會被深深地感動。
《良心覺醒》
The Awakening Conscience (1853)
當拉斐爾畫派的藝術家想要表達一些與現實有關的題材時,他們找到了“墮落女人”這個主題,亨特也在其列。他曾經在妓女居住的街區遊逛,希望找到靈感。這幅作品中的女主人公原型並不是妓女,而是一個四處尋歡的富家女,亨特愛她愛得要娶她,並且要“改進”她的“道德”。但事實證明她的道德是不可改進的。這幅作品表現的是一個女管家模樣的女人,從情人(很可能是男主人)的膝上猛然站起來,仿佛是自我意識受到了刺激,決定脫離某種不良的情境。雖然其中充滿了道德象徵的符號,但這仍然是一副傑出的“反映維多利亞時代家庭生活陰暗一面”的油畫。
他的《良心覺醒》(1852~1854年)顯示了
拉斐爾前派的特點。他以工整的筆法精心描繪著每一個細節,並用它們來暗示
作品的道德訓誡。儘管細節很真實,但這幅畫卻絲毫沒有
庫爾貝和
杜米埃作品那樣的真實感,這是一個人工的花園,其中的花是沒有香味的假花。
亨特所著《拉斐爾前派和拉斐爾前派協會》是用
自傳體形式講述拉斐爾前派觀點的主要著作。作為“拉斐爾前派”的重要畫家,亨特在自己的作品中總是貫穿著一種
宗教式的道德說教。《良知發現》就是這樣一幅畫,在華麗的房間中,音樂教師和他的女學生在“良知發現”的主題下,一個表示出善意,一個表現出驚訝。畫家以寫意風格刻畫了兩個人物形象,極其逼真生動。他主張面向
自然、面向生活,這件作品正是表明了畫家的一種人生態度。
《克勞第奧與伊莎貝爾》
Claudio and Isabella (1850)
表現戲劇《針鋒相對》中的場景:克勞第奧想說服他的姐姐
伊莎貝爾賣身給抓他的人,這樣他自己的生命就能夠獲救。圖中的人物形象是典型的拉斐爾前派所描繪的中世紀的服飾,女人纖細蒼白,面容美麗,男人的臉在陰影中,背景中有樂器,窗外是植物和遠方的城池。從表現伊莎貝爾善良慈愛的神情和他弟弟的自私負氣來看,亨特更站在女性一邊。這和維多利亞時代女權主義運動的興起,有良知的人都開始尊重女性有關。
《瓦倫汀從普羅丟斯那裡救下西爾維亞》
Valentine Rescuing Sylvia from Proteus (1851)
表現的是戲劇《兩個威尼斯紳士》中的場景,中央戴帽子的是瓦倫汀,西爾維亞由西岱爾擔任模特,跪地的是普羅丟斯,依樹而立的是侍女朱利亞。所有人物的服飾都是亨特自己手工製作的,所有模特都是他的朋友,這一場景就在某個倫敦秋葉遍地的公園中畫成。可見亨特確實是忠實於
拉斐爾前派的宗旨,是相應拉斯金的手工運動號召的最赤誠的成員。所以當媒介認為藝術家“頭腦或眼睛混亂,人物形象複雜古怪”時。拉斯金回應道:“(因為)完美的真實,力量和完成,可以比作一個瞬間,一個有著……胸膛上的天鵝絨和瓦倫汀的鏈子鎧甲的瞬間。”
《替罪羊》
The Scapegoat (1856)
這幅畫的產生遠比它本身有趣。亨特一向對中東抱有很大興趣,他曾經於1854年在幾個阿拉伯人的陪同下去到
耶路撒冷和
死海一帶。這幅作品就是他在乾旱的鹽沙地上撐開畫架,面對和畫上一樣的荒涼景致而作的。為了防止劫匪和野獸的進攻,他在作畫的時候,膝上總放著一支槍。回到倫敦後,他又仔細研究了猶太人的宗教儀式,發現它們在祭祀中總是需要帶兩隻羊進入神廟,一隻被焚燒獻給神,另一隻被放逐到荒野,後一隻據說是背負了人類的罪過,就被叫做“替罪羊”。於是亨特再次演出了“羊來了”。不過這次他的羊受到
拉斯金的嚴厲批評:“這是一幅失敗的作品,宗教激情損壞了藝術審美。”
《在廟中找到基督》
The Finding of the Saviour in the Temple (1862)
1854年1月16日,為了在宗教題材中儘量地引入現實主義,亨特開始他的第一次
中東之行。在研究過新舊約素材之後,他決定表現聖母子在神廟中相間的場面,這樣他就可以完成大部分構圖而不需要女性模特。但由於宗教禁忌,他還是在尋找模特上遇到了很多困難。最後,基督的形象,還是他回倫敦後,在一所猶太人學校里找到的。後來,這幅作品被甘拜克先生以5000英鎊的價格購買,這是當時購買在世畫家作品的最高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