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海登·英格利希於1822年8月27日在印第安納州斯科特縣的萊剋星頓(Lexington)出生,是父親以利沙·蓋爾·英格利希(Elisha Gale English)和母親馬哈拉·英格利希(Mahala English)的獨子,母親的娘家姓叫易思廷(Eastin)。他的雙親都來自肯塔基州的奴隸主家族,祖上屬法國雨格諾派人士,兩人於1818年遷居印第安納州南部。以利沙·英格利希很快開始以民主黨人身份參與地方政治,擔任州議員的同時也在經商方向取得很好的成績。威廉·英格利希先是在當地公立學校就讀,之後進入漢諾瓦學院。三年後,他離開該學院開始研讀法律。1840年,年僅18歲的英格利希通過律師資格認證,並且很快就在斯科特縣開始從事法律工作。同年,他出席了印第安納州的民主黨大會,拉開自己從政生涯的序幕,並在會上代表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馬丁·范布倫發表演說。
到1842年末時,英格利希已經在副州長傑西·布萊特(Jesse D. Bright)的幫助下逐漸成為布萊特派系民主黨新星。1843年,印第安納州眾議院選擇英格利希擔任書記員。次年,他又為總統候選人詹姆斯·諾克斯·波爾克的競選奔波出力。
1851年8月,英格利希贏得了自己第一場選舉勝利,當選印第安納州眾議員。從一定程度上來說,英格利希之所以能夠當選,並且還只有29歲就成為眾議院議長是因為他參與了新憲法的制訂,這也是1851年憲法通過後的第一屆立法會議。民主黨在州眾議院也占有優勢,並且布萊特還在其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英格利希開始為布萊特派系民主黨人格雷厄姆·菲奇(Graham N. Fitch)競選該州聯邦參議員工作,但是州議會最終選擇的是另一位民主黨人約翰·佩蒂特(John Pettit)。
1853年12月,第33屆聯邦國會召開會議。當時蓄奴州與自由州之間的分歧一觸即發,伊利諾州民主黨議員史蒂芬·道格拉斯(Stephen A. Douglas)提出的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更是火上澆油,該法案允許堪薩斯和內布拉斯加領地成為蓄奴州,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1820年達成的密蘇里妥協失效。道格拉斯試圖將是否允許奴隸制交由各地方定居者決定,以期平息整個國家在這個問題上產生的分歧和混亂,但是,這一法案也意味著本已屬自由州達30年的地區需要向奴隸制開放,這激起了北方的反奴隸制情緒。英格利希這時是領地委員會成員,他認為此法案不是很有必要,而且提出的時機也不妥,委員會之後批准了法案,英格利希撰寫了其中的少數派報告。不過,他並不完全反對人民主權原則,相信“每個社會組織都應有自行決定”的權利。北方民主黨人支持和反對法案的人數基本上平分秋色,英格利希雖然表示自己對法案持保留意見,但還是投下了贊成票。對此他表示,國會必須尊重各領地居民的意願,並保證維護他們的決定,許多議員認為他們並沒有義務這么做,所以這也是當時的一個辯論焦點。1854年5月30日,總統富蘭克林·皮爾斯簽署法案,令其正式生效成為法律。
英格利希與聯邦參議員亞歷山大·史蒂芬斯合作,制訂了之後人稱英格利希法案的折衷立法。
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在北方非常不得人心。輝格黨最終因此倒台,新的共和黨開始出現。全部42名批准法案的自由州國會議員中只有3名獲得連任,英格利希就是其中之一。英格利希是保守派民主黨人,他所在的印第安納州南部選區並不強烈支持奴隸制,同時也不是很贊同廢奴主義。1856年,他再次獲得連任,民主黨也在第35屆聯邦國會中又一次取得眾議院的多數席位。議長詹姆斯·勞倫斯·奧爾(James Lawrence Orr)指派英格利希進入郵政署和郵政道路委員會,但後者的大部分時間仍然耗在堪薩斯州問題上。
英格利希法案
1857年12月,堪薩斯州舉行選舉,但受到支持自由州人士的抵制。選舉結果,該州通過了支持奴隸制的萊康普頓憲法,並要求國會接納該州為蓄奴州。民主黨總統詹姆斯·布坎南敦促國會著手處理,聯邦參議院批准了接納堪薩斯州的法案。但眾議院以120票反對,112票支持否決了法案。英格利希發現,堪薩斯州通過這一偏向奴隸制憲法的進程存在問題,因此也投下了反對票。國會接下來就此辯論了數月,但仍然無法達成一致。英格利希與喬治亞州民主黨參議員亞歷山大·史蒂芬斯(Alexander H. Stephens)合作,制訂了之後人稱英格利希法案(English Bill)的折衷立法。法案中規定,只要堪薩斯州能夠通過全民公投選擇成為蓄奴州,那么國會就將尊重該州人民的意願。法案還要求堪薩斯州放棄萊康普頓憲法中異常廣闊的聯邦領土要求。這樣,堪薩斯州選民就可以改為要求較小的聯邦領土來挽救該州的顏面,由此否決萊康普頓憲法。國會兩院通過了英格利希法案,堪薩斯州選民也以6比1的壓倒性比例否決贊成奴隸制的憲法。英格利希的一些政治盟友期望堪薩斯州能成為蓄奴州,已經成為聯邦參議員的布萊特就是其中之一,但由於這道法案在英格利希的選區非常受民眾歡迎,所以他在1858年以56%的得票率又一次取得連任。
選舉失利後,英格利希繼續經商,還對地方史產生了更大興趣,於1885年和尚在人世的1850年州制憲大會與會者重聚,地點就在自己的歌劇院。他成為印第安納州歷史協會主席,並且親自撰寫了兩卷書冊,分別是《1778至1783年,對俄亥俄河西北方向鄉村的征服》(Conquest of the Country Northwest of the River Ohio, 1778–1783)和《喬治·羅傑斯·克拉克將軍的一生》(Life of General George Rogers Clark)。1893年,他進入印第安納波利斯紀念碑委員會任職,在士兵和水手紀念碑的構建上做出貢獻。
1896年2月7日,威廉·海登·英格利希在印第安納波利斯的家中逝世,享年73歲,與1877年辭世的夫人艾瑪一起葬在皇冠山公墓。克勞福德縣縣城英格利希,以及印第安納波利斯的英格利希街都是以他命名,不過他建築的大部分樓房都已經拆除。位於斯科茨堡(Scottsburg)的斯科特縣法院,以及縣城英格利希的克勞福德縣露天市場各有一尊完全相同的英格利希雕像。他的兒子小威廉曾於1884到1885年間擔任國會議員,外孫威廉·英格利希·沃林(William English Walling)是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的創始人之一。位於印第安納波利斯的印第安納州歷史協會收藏了大量英格利希的個人或家族檔案,並向外界開放用於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