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奎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據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奎屯市機構改革方案》(伊州黨辦廳字〔2019〕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奎屯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奎黨辦〔2019〕8號),制定本規定。

奎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奎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自治州黨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奎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隸屬:奎屯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衛生和計畫生育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和利益導向機制。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政策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行業統計調查。
(二)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
(三)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目錄,做好重大傳染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和實施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救援,收集上報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的監測和調查、評估和監督工作,負責轄區內傳染病防治監督。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五)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工作措施,負責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衛生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計畫生育專乾管理制度,指導鄉、街道衛生健康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落實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七)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自治區基本藥物增補目錄及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管理制度,組織遴選全市基本藥物採購目錄,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
(八)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九)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市老齡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愛國衛生工作,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動員全社會參與愛國衛生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進實施健康中國、健康新疆、健康奎屯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各族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人口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市老齡健康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貫徹實施自治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黨建、政務、事務工作,制定機關相關工作制度;安排和組織年度工作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負責公文、機要、檔案、修志、保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對外合作和衛生健康援疆有關工作;負責政務微博、微信公眾平台的運行管理;負責網輿監測處置。
協調實施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經常性檢查及年終考核工作;組織對國家、自治區、自治州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實施情況的督導考評;負責直屬各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衛生計生工作動態和先進經驗等資料收集、編印和發布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各單位平安創建及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
制定全市衛生健康事業年度財務計畫;負責機關及相關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幹部教育、衛生統計、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及政府採購審核;負責社會撫養費收繳管理、獎勵扶持政策兌現、藥品零差率及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核算。
負責執行《自治區愛國衛生條例》中愛國衛生監督管理職責;起草制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各項規劃、計畫和指導標準;負責全市愛國衛生成員單位開展病媒生物防治、衛生創建、健康教育等各項愛國衛生工作的宣傳、指導,履行愛國衛生工作職責;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有關工作。組織和開展愛國衛生月活動。負責全市地下管網消殺工作。
(二)醫政與醫療服務管理科。擬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全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醫療衛生行政審批、執業許可工作;貫徹執行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承擔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制度和執業註冊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負責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是醫養結合工作。
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職稱改革工作。負責協調醫療糾紛,受理及移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
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綜合監督;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醫療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
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中醫民族醫藥資源配置,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的服務和管理,承擔中醫醫療機構的準入管理工作。
(三)基層衛生與公共衛生管理科(衛生應急辦公室)。指導推進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指導各項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負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承擔基本藥物制度宣傳工作;對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等進行監測評估。
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組織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收集上報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擬訂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救援;承擔重大傳染病、地方病防治方面工作。
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市婦幼衛生相關規劃,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
(四)計畫生育與家庭發展科。嚴格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起草制定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計畫生育執法監督,負責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和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承擔審批再生育子女的預審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科學普及、計畫生育政策宣傳等,負責對基層計畫生育幹部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
指導基層建立完善流動人口工作機制,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工作,推動全市流動人口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管理系統運行和流動人口衛生計生數據統計。
負責衛生計生信息化建設和指導工作。承擔人口基礎信息庫的管理維護、制度建設及人員培訓;推進全市衛生計生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衛生計生綜合統計和統計數據系統平台管理套用;負責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等工作。

人員編制

奎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核定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奎屯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奎屯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副主任:羅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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