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補領婚姻證辦理指南

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條件材料,辦理程式,

條件材料

(一)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二)當事人必須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辦理程式

(一)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二)結婚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進行審查,符合補發條件的,填寫《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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