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靜海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靜海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靜海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是天津市靜海區機構改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靜海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天津市靜海區靜海鎮津德路1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編制有關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鄉綠化、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鄉綠化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燃氣、供熱行業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參與擬定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畫。負責既有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特許經營管理,參與新建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特許經營管理。
  (二)配合有關部門對區投資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及燃氣、供熱、城區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用地實行管理。
  (三)組織實施城區市容市貌建設項目,負責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負責戶外廣告設定的規劃、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城區街道綜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做好街道綜合整修具體工作。負責城區功能照明的維護、運行、監督管理和景觀照明的規劃、建設、維護、運行、監督管理。負責戶外廣告設定、功能照明設施及景觀照明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安排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的環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四)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鄉鎮(街道)環境衛生的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規劃及分級管理。負責環境衛生行業管理、機動車輛清洗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全區環境秩序的綜合治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生活廢棄物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推動生活廢棄物再生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六)負責城區綠化工作。負責重大活動中涉及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及重大蟲情疫情的防治工作。指導城區公園綠化工作。負責公園、廣場管理,負責園林綠化行業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
  (七)組織開展全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和普法工作。負責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綜合統計工作。參與城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項目規劃驗收工作。
  (八)負責與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有關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城市管理數位化建設、運行的監管工作。組織推動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重大科技成果的套用推廣。
  (九)負責燃氣、供熱設施、城市道路橋樑運行監督管理。
  (十)負責城市道路管線井、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停車監督管理。
  (十一)牽頭全區渣土治理工作。負責渣土治理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渣土運輸、處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
  (十二)組織、指導、調度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開展執法活動。負責重大和跨區域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及執法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的考核、監察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指導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信訪工作。
  (十三)負責城市維護管理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監督,商區財政部門下達項目投資計畫。
  (十四)依法依規履行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實施安全生產專業監管,強化監管執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協調處置城市管理應急突發事件。
  (十五)組織推動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城管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戰略決策部署,加強、最佳化、轉變管理職能和服務職能,構建權責清晰、服務高效、管理最佳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城市管理規則、標準、制度、邊界的約束性作用。推進城市管理數位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型化水平和城市管理標準化水平。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有關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方面的分工。
  (1)區城管委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靜海分局、區交通局、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等部門編制燃氣、供熱及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既有燃氣、供熱及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特許經營項目監督管理,參與新建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特許經營管理。
  (2)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會同區城管委擬訂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區城管委負責新建燃氣、供熱、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公用設施特許經營管理。
  2.與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城管委統一負責渣土治理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渣土運輸、處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指導、監督渣土運輸行政執法工作,包括渣土運輸車輛車體不潔、撒漏、不在規定地點裝卸等違法行為的監督執法。
  (2)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各類工程施工現場控塵標準,對渣土車尾氣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對有關違法情況進行查處。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區交通局、區水務局等部門負責建築工程、公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遷、裝修、水務工程等施工現場渣土堆放、苫蓋、控塵監督管理。區交通局與公安靜海分局進行聯合執法,承擔渣土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公安靜海分局負責渣土運輸車輛改裝管理,查處渣土運輸車輛不遵守交通法規、不按規定時間和線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3.與區交通局超限超載治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區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負責貨運源頭企業、貨運車輛、從業人員的監管,督促貨運源頭單位落實治超主體責任。區城管委負責指導對城區道路橋樑超限超載車輛的巡視檢查、信息採集工作,配合治超機構依法查處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4名。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政務工作,承擔信訪、督查、應急、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老幹部、“雙擁”等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審計核查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事業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部門制發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負責代表本單位參加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二)市容園林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貫徹落實國家及市頒布的有關市容市貌、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編制全區市容市貌、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容市貌、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推動和實施。負責戶外廣告設定的規劃、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城區街道綜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做好街道綜合整修具體工作。負責戶外廣告設施、城市園林綠化設施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重大節日街景布置、重要活動期間市容環境布置和景觀照明保障工作。負責對全區市容市貌、城市園林綠化進行行業管理。負責城區綠化工作。負責重大活動中涉及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及重大蟲情疫情的防治工作。指導城區公園綠化工作。負責公園、廣場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城區景觀照明、功能照明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三)環境衛生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貫徹落實國家及市頒布的有關環境衛生方面、生活廢棄物處置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編制全區環境衛生方面、生活廢棄物處置方面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推動和實施。負責制定環境衛生作業工種的質量標準和管理辦法,對委直屬單位環衛管理所進行管理和業務指導。指導推動鄉鎮開展農村環境治理工作,建立、指導、運行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及處理體系。負責沿街單位、商家、企業落實門前衛生清掃保潔責任制。負責組織推動冬季清雪、環衛綜合統計、信息報送工作。擬定全區機動車輛清洗行業的相關規範和行業標準,對城區機動車輛清洗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指導、考核全區渣土治理工作。負責推動協調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負責生活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推動生活廢棄物再生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渣土治理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渣土運輸、處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
  (四)道橋設施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3名。貫徹落實國家及市頒布的有關道路橋樑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城區城市道路橋樑方面的發展規劃。參與擬定城區城市道路橋樑方面的年度建設計畫。負責既有城區城市道路橋樑方面特許經營管理,參與新建城區城市道路橋樑方面特許經營管理。負責城區內城市道路橋樑設施的移交接管、巡查、考核工作。負責城區內城市道路臨時占用和挖掘的許可管理,承擔城市道路占路費、道路挖掘修復費的收取管理。負責區管城市道路管線井維護管理的監督檢查。負責養管範圍內城市道路地下管網施工的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機動車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加強停車場、停車泊位的停車秩序管理、違法停車治理和停車收費管理。負責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停車秩序的監督指導。
  (五)公用事業管理科(供熱管理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4名。貫徹落實國家及市頒布的有關供熱、燃氣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區燃氣、供熱行業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燃氣、供熱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事業發展規劃。參與擬定燃氣、供熱設施年度建設計畫。負責既有燃氣、供熱設施特許經營管理,參與新建燃氣、供熱設施特許經營管理。負責對燃氣供應、供氣設施安全和服務質量實施監管。負責對居民戶內燃氣管道設施安全實施監管。監督檢查供熱行業服務工作。
  (六)城市管理綜合科。核定行政編制4名。負責組織、指導、調度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開展執法活動。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的考核、監察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指導執法機構做好沿街單位、商家、企業門前三包工作。負責擬訂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對全區城市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負責指導、推動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信訪工作。依法依規履行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協調處置城市管理應急突發事件。負責城市管理數位化建設、運行的監管工作。組織推動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重大科技成果的套用推廣。

領導分工

天津市靜海區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宋桐革
主持區城管委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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