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學春(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胡學春(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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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學春 男 中共黨員 漢族 現任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工作經歷,工作分工,任免信息,

工作經歷

2008.08—2011.06 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2011.06—2013.08 天津市北辰區北倉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兼)
2013.08—2016.07 西藏自治區丁青縣委常委副書記(援藏)
2016.07—2016.12 天津市北辰區教育局黨委書記
2016.12—至今 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工作分工

負責政府法制、政務公開、水務、城鄉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牽頭推動散煤治理工作,分管市容園林委、法制辦、水務局、環保局、綜合執法局、運管局。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27日,天津市北辰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胡學春當選為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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