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河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河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天津市河西區的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和區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永安道219號
  • 所屬地區:天津市河西區
  • 所屬部門: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區域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引進開發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區就業工作,落實市、區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政策。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勞動者的職業培訓機制。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區域職業培訓機構監督檢查。
(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覆蓋區域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養老和工傷、失業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落實養老、工傷、失業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
(五)負責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政策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總體穩定和有效預防失業。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負責落實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建立企業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調控政策,落實最低工資制度,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相關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負責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案件。
(十)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保障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公開、政策法規、建議和提案辦理、安會應急、信息化建設、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信息、信訪、檔案、保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做好黨組織安排的本部門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組織宣傳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人才隊伍建設、統戰、工資福利、考核、培訓、退休幹部等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開展工作。
(三)財務科。複製制定局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編制機關及所屬單位經費預決算、局系統各項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以及所屬單位審計工作。
(四)就業促進科。負責就也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區域就業規劃,健全區域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區域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扶持和大學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等工作。牽頭負責對基層單位勞動保障工作的業務指導。
(五)勞動監察科(勞動關係科)。負責區域勞動監察執法和勞動者維權工作,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政策。負責落實勞動關係政策,開展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創建活動,負責指導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和區屬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制度改革。負責對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業務指導。
(六)社會保險科。負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工作。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管理工作、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勞動能力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失業預警,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負責工傷保障基會使用管理,落實工傷防、認定和醫療(康復)政策,負責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管理工作。
(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負責落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攻策,負責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管理、聘用人員備案等工作,落實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政策,負責區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勵、處分、申訴、培訓等工作。負責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區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調配工作。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職業能力建設科)。負責編制區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才開發、留學回國人員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管理、職稱管理、博士後人員及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管理工作。負責區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區域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職業能力建設發展規劃、職業培訓和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負責大學生創業租房補貼和創業小額貸款工作,負責組織職業技能鑑定和職業培訓項目開發。負責指導推動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工作和非教育系統公派出國留學工作。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工作、對口支援和合作交流工作,參與協同推進京津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協同發展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政工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定及繼續教育工作。

直屬單位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有:河西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河西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和河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一)天津市河西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
1.負責宣傳貫徹黨和政府關於人才服務和勞動就業工作的方針、政策;
2.負責全區勞動力資源管理工作,為勞動者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公益性就業服務;
3.負責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失業登記等事務,為失業人員提供日常服務;
4.負責組織開展公共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洽談活動;
5.負責全區失業人員、流動人員和區屬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
6.負責“海河英才”等引進人才服務和區人才公寓管理工作;
7.負責全區就業創業培訓工作;
8.負責各街道、社區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建設的指導工作;
9.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黨建工作部、綜合管理部、勞動力管理部、人力資源市場部、人事檔案管理部、引進人才服務部、就業創業培訓部。
(二)天津市河西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主要職責是: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處理工作,參與市涉及勞動人事爭議重大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用人單位勞動人事爭議糾紛調解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立案庭、審理庭。
(三)天津市河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本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負責就業、人力資源市場、職業能力、社會保險、勞動關係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工作。
(三)對用人單位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專項檢查、集中檢查工作。參與有關聽證、複議、應訴等工作。負責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參與突發事件處理。
(四)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五)完成天津市河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執法工作。

現任領導

副局長:張翠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擬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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