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政府機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政府機關事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黨組會議的組織工作。
(三)負責起草區政府工作計畫、總結和政府工作報告等文稿,起草區政府全年工作任務目標責任分解,起草區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文稿,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及政府辦公室名義召開會議所需的文稿。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的工作,督促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區政府決定的事項、部署的工作及領導同志的批示,並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上級及有關單位來文、來電、來函和區屬各單位請示、報告的收發,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六)參與策劃全區性政務活動。負責區政府政務值班和區政府系統值班管理,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有關問題。
(七)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政務活動的計畫安排和組織服務工作。
(八)負責對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進行綜合審核把關,並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的日常維護工作,指導政府部門網站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推動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協助區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年度人大代表票決民生實事項目的籌劃立項、推動落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市、區20項民心工程項目的籌劃立項和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涉及區政府工作的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二)負責市內外各級領導同志來區的聯絡接待工作,以及區政府領導赴外埠公務活動的聯絡安排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重要外事活動,統籌協調有關外事接待工作。負責區因公出國(境)及邀請外國人和港澳有關人士來區工作的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協調街道工作。
(十五)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負責本單位有關招商引資工作。
(十七)負責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負責上級及有關單位來文、來電、來函和區屬單位請示、報告的收發,提出審核處理意見;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和交辦事項的落實、督辦和反饋工作;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調研、檢查、慰問活動方案制定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政務活動的日程安排和組織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印鑑使用、管理;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檔案立卷、歸檔、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編寫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大事記;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對政務網檔案等資料的錄入、接收。負責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
(二)綜合科。負責對以區政府黨組、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進行綜合審核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在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上的主持講話稿、信息稿、會議紀要等有關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對提請會議審議的文稿進行綜合審核;負責綜合協調街道工作,指導街道機關建設。
(三)資料科。負責起草區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文稿,起草區政府有關工作計畫、總結和政府工作報告等綜合性文稿,起草區政府全年工作任務目標責任分解;總結、起草全區性重要工作經驗並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協助區政府主要領導推動其牽頭重點改革任務。
(四)信息科。負責組織報送區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工作重要情況,以及貫徹落實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信息,為區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負責蒐集、整理、提供政務信息,編髮信息刊物;負責向市政府報送信息;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的日常維護工作,指導區政府部門網站的管理工作;負責向天津市政務網報送本區信息動態。
(五)政務公開科。負責協調區政務公開和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指導區行政機關落實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制度;負責編制、發布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年度報告;負責本單位政府信息內容的更新,督促各信息發布單位發布政府信息;負責答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工作。
(六)建議提案工作科。負責市、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涉及區政府工作建議、提案的組織辦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的聯絡服務工作;協助區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年度人大代表票決民生實事項目的籌劃立項、推動落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市、區20項民心工程項目的籌劃立項和有關工作。
(七)值班聯絡科。負責區政府政務值班和區政府系統值班管理;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室重要事項的接收和辦理;負責“區長信箱”、“公僕接待日”、“公僕走進直播間”工作,做好與相關媒體的聯絡、協調和有關問題的督辦工作;負責上級機關和有關地區、單位領導同志來區的聯絡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對外聯絡及區政府領導同志赴外埠公務活動的聯絡安排工作;負責區政府系統領導離津請假報備工作;負責區政府舉辦的大型活動的收集報審、總體策劃、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與活動組織方的溝通聯絡協調;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八)人事科。負責機關人事、黨務、人才隊伍、工會、婦聯和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黨組、政府辦黨總支和機關學習教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政府辦主任辦公會議的組織落實工作;組織落實政府辦承擔的績效考核任務。
(九)財務科。負責機關經費預算編制、財務管理,工資福利發放、公積金、社保、個人所得稅測算調整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科室辦公用品供應等工作;負責區政府機關聯合工會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企業家服務科(外事科)。負責聯繫、服務企業家工作,協調推動支持企業改革發展政策措施落實,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和法治環境。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鼓勵引導企業家創業創新,推動企業家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家健康成長。建立與企業對接服務和快速回響機制,經常聽取企業家意見建議和訴求,幫助企業解決各類問題。統籌、協調有關外事工作及區領導同志的外事、出訪活動;負責區因公出國(境)及邀請外國人和港澳有關人士來區工作的有關工作;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政府辦績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