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河北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河北區應急管理局,是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北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河北區獅子林大街284號(河北區政府院內)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督查、評估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本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等實施方案。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負責收集分析本區有關應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授,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區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統籌協調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會同區相關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標誌等中介機構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在市應急局組織領導下,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際救援工作。
(十七)負責本區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河北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教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領導信息

於  斌    黨委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分管工作:負責主持本局全面工作。負責機關黨建、保密、網路安全及輿情、檔案史志工作;聯繫本區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工作。分管辦公室。 
張天華    一級調研員
分管工作:協助主持本局全面工作。協助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老幹部)、統戰、意識形態領域宣傳、保密、網路安全及輿情、檔案史志工作。協助聯繫本區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
於占忠    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分管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統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防汛抗旱、防災減災、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負責防火控制工作,協調消防救援工作。聯繫區委政法委,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分管應急管理科。
王瑞良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負責組織人事(老幹部)、意識形態領域宣傳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及工貿行業的檢查執法;負責危險化學品行業的檢查執法。分管安全生產基礎科、危險化學品管理科、安監執法大隊。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提案、安全保衛、保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本區應急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退休幹部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工作。組織安排黨組各種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黨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交辦事項的貫徹落實等局黨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群團工作,承擔局黨組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具體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區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掛賬、督辦治理及銷賬等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相關部門部署的專項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管理科。負責組織編制本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標誌等中介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相關理論和政策研究工作,負責理論、政策研究課題的組織管理工作。組織局系統內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統一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駐區的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區際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安全生產基礎科。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本區非煤、石油、有色、紡織、菸草、冶金、建材、機械、輕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監督事故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法制宣傳科。組織起草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規範性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建立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執法計畫及相關工作,負責依法行政考核等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會同區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負責二、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直屬單位

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環節的執法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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