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登記選房程式是2011年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登記選房程式
- 外文名:Registration procedures for public rental housing in Tianjin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登記選房程式是2011年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檔案。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登記選房程式是2011年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檔案。法規頒布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登記選房程式房屋物業津國土房保105號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2011-3-151法規內容一、項目公告公...
第十條 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套型建築面積以30至45平方米為主,最大不超過60平方米。戶型設計應當符合功能齊、配套全、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學利用空間,具備基本居住功能。宿舍型公共租賃住房的設計,應當符合國家宿舍建築設計規範。第十一條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應當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式,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符合國家和本...
第十一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良好的社會信譽。開發建設單位的確定應當符合國家和天津市的相關規定。第十二條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應當履行法定建設程式,嚴格執行國家和天津市建設標準和規範,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質量、安全、節能和環保要求。公共租賃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應按照經濟、實用、環保...
宿舍型公共租賃住房的設計,應當符合國家宿舍建築設計規範。第十八條 保障性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良好的社會信譽。開發建設單位的確定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定。第十九條 保障性住房建設應當履行法定建設程式,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和規範。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使用功能和...
本細則所稱的配租是指根據配租原則按程式對參加配租意向登記的輪候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對象分配公共租賃住房。第四條 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統籌、組織、監督全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和配租等工作,負責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工作。各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本區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工作,配合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做好全市公共租賃...
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採用公開搖號、順序選房方式進行,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搖號配租。程式如下:(一)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應當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監督指導下,在房屋具備入住條件60天前編制配租和運營管理方案,經批准後,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區縣...
自貢市沿灘區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管理,規範運營與使用,保障公平分配,健全退出機制,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
第二十四條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應當及時將公共租賃住房的房源信息、分配程式、分配對象、分配過程、分配結果、退出情況等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並錄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統規範管理。第二十五條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戶型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一)應保障住房面積≤20平方米的家庭或1人、夫妻2人的家庭,分配單間或一房一廳的房源;(二...
第二十二條 居住人因收入或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按以下程式辦理:(一)承租人應及時告知市公管中心和物業服務企業取消居住人資格,同時完成居住人的搬遷工作。(二)承租人不需辦理退房手續,可組織經本單位審核符合保障資格的員工入住,期間房租和相關費用承租人仍應足額繳納。新增居住...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入核准程式,對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說明理由。核准後的名單應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核准結果生效,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公示有異議且異議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應告知申請對象,並說明理由。第四章 輪候與配租 第十七條 ...
第十六條有以下情形的納入申請人自有住房面積核定範圍:(一)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二)已簽訂房屋買賣網簽契約的住房;(三)法院判決、受贈、繼承等其他方式取得的住房。申請人擁有多處自有住房的,應合併計算面積。第十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應按如下程式進行辦理:(一)申請受理。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或就業...
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擬定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政策。受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委託的配租機構具體實施登記、搖號、選房等工作。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負責簽約、入住及後期管理等工作。成都房地產信息中心負責登記、選房、搖號系統軟體製作及其他信息技術支持。第五條 配租工作按照分批登記、統一搖號、動態配租的程式組織實施,配...
運城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與退出管理 實 施 細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規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登記、輪候程式,加強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與退出的監督與管理,根據《山西省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與退出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運城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與...
第十七條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社區、街道及指定受理視窗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市房管局應當按相關程式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應當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予以登記,並適時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第十八條新就業人員、...